日期:9月9日 |
序号 |
具体职责 |
业务事项 |
信息类别 |
内容标准 |
公开时限 |
公开形式 |
1 |
拟订本区社会组织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
拟订本区社会组织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 |
制定规划、方案等 |
文件及文件解读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2 |
负责区级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以及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等工作; |
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
登记许可信息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
登记许可信息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 |
年检结论信息 |
公开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年度结果等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处罚 |
处罚结果相关信息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结案后15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3 |
统筹指导社会组织主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服务; |
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督服务管理 |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3.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
4 |
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社会组织考核评价工作; |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等级评估 |
等级评估结果相关信息 |
公开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评估时间、等级结果等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5 |
负责制定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审批标准、质量标准及规范并组织实施; |
社会团体登记办事指南 |
行政许可 |
1.办理条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2.所需材料 |
3.办理程序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事指南 |
行政许可 |
1.办理条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2.所需材料 |
3.办理程序 |
6 |
负责社会救助政策的咨询服务;指导街道做好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督促社会救助资金按时发放。 |
行政管理与服务 |
社会救助 |
全文公开、政策解读文件 |
收到新文件的15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政策宣传 |
办事指南 |
7 |
开展城乡低收入居民生活状况调查,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
行政管理与服务 |
社会救助 |
低收入群体认定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8 |
拟订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
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工作 |
规范性文件 |
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国发〔2016〕3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 |
9 |
拟订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情况 |
资金发放情况 |
【发放人数】 |
15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发放资金数】 |
10 |
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本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
养老机构备案 |
行政管理与服务 |
备案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备案流程 |
办理部门 |
办理时限 |
办理时间、地点 |
咨询电话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行政管理与服务 |
全文公开、政策解读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康巴什区养老机构一览表 |
结果公示 |
【机构名称】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机构地点】 |
【机构电话】 |
【机构服务内容】 |
【机构收费标准】 |
11 |
老年人福利相关工作实施 |
高龄津贴发放 |
资金发放情况 |
【发放人数】 |
15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发放资金数】 |
组织实施本区养老服务安全质量和标准化工作; |
养老服务安全质量提升 |
行政管理与服务 |
全文公开、政策解读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 |
行政管理与服务 |
全文公开、政策解读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12 |
负责核准本区儿童收养登记及管理工作; |
收养登记 |
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张贴公开 |
办理程序 |
办理地点 |
申请材料 |
咨询电话 |
监督投诉方式 |
13 |
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临时救助,帮助受助人员与亲属或所在地区取得联络,做好受助人员的转送和疏散工作。 |
政策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1号《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
全文公开及政策解读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14 |
拟订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指导相关权益保护工作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 鄂府办发〔2017〕137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15 |
残疾人福利相关工作实施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资金发放情况 |
【发放人数】 |
15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发放资金数】 |
16 |
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全区婚姻登记的办理工作;承担全区补发婚姻证件和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工作;承担全区婚姻登记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婚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文明婚俗;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结婚登记 |
行政确认 |
办事指南 |
即时办结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办理程序 |
结婚 |
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
1.当事人双方有效户口本原件; |
2.当事人双方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3.当事人3张近期2寸红底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
4.复婚或再婚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
5.丧偶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结婚证; |
6.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状况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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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区230窗口 |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
咨询电话:0477--8581302 |
监督投诉电话:12345 |
17 |
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全区婚姻登记的办理工作;承担全区补发婚姻证件和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工作;承担全区婚姻登记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婚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文明婚俗;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离婚 |
行政确认 |
办事指南 |
即时办结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办理程序 |
离婚登记 |
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1.当事人双方有效户口本原件; |
2.当事人双方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
3.本人2张近期2寸蓝底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
4.双方的结婚证原件,(一本丢失的,可凭另一本办理),两本证件都丢失的,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原始档案复印件; |
5.当事人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的意见; |
6.现役军人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以及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状况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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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区230窗口 |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
咨询电话:0477--8581302 |
监督投诉电话:12345 |
18 |
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全区婚姻登记的办理工作;承担全区补发婚姻证件和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工作;承担全区婚姻登记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婚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文明婚俗;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补发结婚、离婚 |
行政确认 |
办事指南 |
即时办结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办理程序 |
补发结、离婚证 |
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
1.当事人双方有效户口本原件; 2.当事人双方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
3.当事人提交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原始档案复印件,档案遗失的,提交单位或直属亲人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 |
4.补领结婚证双方需提交近期2寸红底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
5.补领离婚证必须提加盖查档专用章原始档案复印件,当事人提交本人近期2寸蓝底单人半身免冠照片2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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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区230窗口 |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
咨询电话:0477--8581302 |
监督投诉电话:12345 |
19 |
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全区婚姻登记的办理工作;承担全区补发婚姻证件和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工作;承担全区婚姻登记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婚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文明婚俗;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
行政确认 |
办理指南 |
即时办结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办理程序 |
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当事人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提取档案 |
办理地点: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区230窗口 |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
咨询电话:0477--8581302 |
监督投诉电话:12345 |
20 |
认定为慈善组织信息公示 |
认定为慈善组织信息公示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21 |
获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信息公示 |
获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信息公示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22 |
负责我区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工作; |
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 |
服务 |
培训要求、过程、结果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23 |
指导城乡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社区民主政治建设; |
居民自治 |
社区居民自治规范性文件;工作通知公告 |
【标题】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时间】 |
【正文】 |
24 |
指导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保障建设; |
社区建设 |
居委会组织建设;工作通知公告 |
【标题】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时间】 |
【正文】 |
25 |
指导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
指导居委会换届选举 |
居委会换届选举 |
组织开展居委会换届选举宣传有关情况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培训工作简报 |
组织开展居委会换届选举培训有关情况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26 |
负责居民委员会的培训及相关表彰工作,推广社区建设的先进典型经验; |
培训 |
居委会培训;典型经验宣传;工作通知公告 |
开展培训及表彰人员名录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27 |
负责提出街道(地区)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建议。 |
行政区划 |
社区居委会建设规范性文件;街道行政区划地图 |
【标题】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时间】 |
【正文】 |
街道行政区划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