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9月11日 | ||||||
序号 | 具体职责 | 业务事项 | 信息类别 | 内容标准 | 公开时限 | 公开形式 |
1 | 负责卫生健康委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 文稿起草工作 | 卫生健康工作报告 | 【总结】【计划】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后20个工作日 | 网站专题公开 |
2 | 承担议案、建议、提案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主动公开查阅渠道】【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公开受理范围】【权利救济途径】【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 20个工作日之内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3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意见 | 【代表/委员姓名】【办理情况】【公开属性】【代表/委员意见】 | 20个工作日之内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
4 | 更新、维护机构信息 | 更新、维护机构信息 | 机构信息 | 【机构名称】、【联系方式】、【地址】、【工作时间】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后20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5 | 领导介绍 | 【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履历】【工作分工】【政治背景】【籍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后20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
6 | 法定职责 | 【法定职责】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后20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
7 | 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名称】、【机构职责】、【负责人】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后20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
8 | 负责拟订本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 | 编写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 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文件 | 【规划】 | 自信息形成之后20个工作日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9 | 承担辖区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监督检查 | 行政处罚“公示” | 对公民各项行政处罚结果的公示 | 【执法主体】【执法类别】【执法对象(个人隐去真实姓名)】【执法日期】【执法结果】【执法决定书文号】【决定内容】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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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各项行政处罚结果的公示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12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行政审批事项(除新办) | 【事项名称】【事项类别】【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实施机关】【办理处室】【受理方式】【受理地点】【审批流程】【申报材料】【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批准形式】【收费依据】【办理时限】【有效时限】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13 | 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 | 行政审批事项(除新办外的所有事项) | 【事项名称】【事项类别】【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实施机关】【办理处室】【受理方式】【受理地点】【审批流程】【申报材料】【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批准形式】【收费依据】【办理时限】【有效时限】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14 | 放射诊疗许可 | 行政审批事项(除新办外的所有事项) | 【事项名称】【事项类别】【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实施机关】【办理处室】【受理方式】【受理地点】【审批流程】【申报材料】【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批准形式】【办理时限】【有效时限】 |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15 | 行政处罚(440项) | 医疗卫生类、传染病消毒类、公共卫生类、职业病防治及放射诊疗类、精神卫生类、实验室生物安全类 | 【事项名称】【处罚依据】【实施主体】 |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
16 | 行政检查(53项) | 各类行政检查事项 | 【事项名称】【处罚依据】【实施主体】 |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
17 | 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对象基数】【抽查比例】【抽查方式】【抽查主体】 |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18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职业病防治奖励 | 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奖励相关工作信息 | 【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19 | 负责本区医疗机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除外)的校验、变更、注销的行政许可工作,执行医疗技术应用准入制度 | 医疗机构变更、校验、注销、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备案 | 对医疗机构变更、校验、注销、医疗机构医疗技术的备案 | 【审批机关】【医疗机构名称】【经营性质】【有效期限】【地址】【诊疗科目】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数据查询公开 |
20 | 对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进行登记 | 对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的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类别】【申报材料】【审查内容】【审查标准】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21 | 负责本区医疗机构的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执业注册的行政许可工作及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 补办医师执业证书、部队和地方间变更注册、医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医师执业注册备案、医师多机构备案、外国医师学术交流、短期行医办理须知、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 | 相关事项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 【事项名称】【事项类别】【申报材料】【审查内容】【审查标准】事项名称】【事项类别】【申报材料】【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法律依据】【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审批机关】【姓名】【性别】【执业证书编码】【执业地点】【注册时间】【结果名称】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数据查询公开 |
22 | 负责辖区医疗机构护士执业变更注册及执业延续注册的行政许可工作 | 护士执业注册、重新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护士执业注册备案、护士多机构备案、护士取消多点执业注册、补办护士执业证书、注销注册 | 相关事项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 【事项名称】【事项类别】【申报材料】【审查内容】【审查标准】事项名称】【事项类别】【申报材料】【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法律依据】【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审批机关】【姓名】【性别】【执业证书编码】【执业地点】【注册时间】【结果名称】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数据查询公开 |
23 | 负责辖区内中医类别医疗机构的申请、登记、校验、变更、注销的审批和登记 | 中医医疗机构变更、校验、注销 | 中医医疗机构变更、校验、注销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批决定 | 【审批机关】【医疗机构名称】【经营性质】【有效期限】【地址】【诊疗科目】【法定时限】【承诺时限】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数据查询公开 |
24 | 负责本区医疗机构的中医类别医师执业注册、变更工作 | 补办医师执业证书、部队和地方间变更注册、医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医师执业注册备案、医师多机构备案 | 中医类别医师行政许可、备案申请的审批决定 | 【事项名称】【事项类别】【申报材料】【审查内容】【审查标准】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数据查询公开 |
25 | 行政许可:负责辖区医疗机构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工作机构及人员的准入管理工作(变更申请、首次申请、延续申请)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权限内)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 《行政许可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部门规章的决定》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26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权限内)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部门规章的决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27 | 行政奖励: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 组织奖励 | 奖励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 年 10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3 号 2017 年 11 月 4 日修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8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28 | 个人奖励 | |||||
29 | 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 | 0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 | 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 〔2017〕1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7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7〕46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8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8〕18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30 | 孕产妇健康管理 |
孕期健康管理、高危追访、产后访视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 〔2017〕1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7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7〕46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8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8〕18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31 | 新生儿疾病筛查 |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听力障碍、先天性心脏病和先天性髋关节脱位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4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32 |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 增补叶酸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部关于印发<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 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60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卫妇社发 〔2009〕60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 2019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 版)》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33 |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 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卫妇社发 〔2009〕61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 年版)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15〕71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 版)》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34 | 负责拟订本区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定本区老年卫生的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 | 拟订本区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定本区老年卫生的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 | 老年卫生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 | 【老年卫生规划】【老年卫生政策】【老年卫生技术标准】【老年卫生规范】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35 | 拟定本区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 | 搭建医养结合体系框架,组织制定医养结合服务相关标准、规范 | 医养结合服务相关标准、规范 | 【政策文件】【政策解读】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36 | 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老年卫生服务工作 | 老年医院建设、复核 | 评估、通知 | 【医疗机构名称】【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有效期限】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37 | 拟定社区卫生工作的开展规划、政策措施、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 拟定社区卫生工作的开展规划、政策措施、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 家庭医生工作方案 | 《康巴什区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鄂康卫计发【2017】123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38 | 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承担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 |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 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公布通知 |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39 | 区名医工作室建设 | 评选结果公示 | 【联系方式】、【地址】、【工作时间】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40 | 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风险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承担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公共卫生应急工作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备公开权限的事件) |
【季度】 【事件的数量】 【事件的级别】 【事件的转归】 |
按季度公开(特别重大、重大级别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41 |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月活动 | 健康促进月 | 控烟行动、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 《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第三个健康促进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卫健发〔2009〕259号)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42 | 病媒生物防制 | 开展城区灭鼠行动 | 《康巴什区城区灭鼠方案》(鄂康爱卫发【2020】7号)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43 | 负责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审批工作 | 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设置与执业许可审批工作 | 对于受理的医疗机构设置与执业许可审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 对于受理的医疗机构设置与执业登记有关信息及变更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通过公示的方式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和现场公示 |
44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 行政审批事项 | 【事项名称】【事项类别】【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实施机关】【办理处室】【受理方式】【受理地点】【审批流程】【申报材料】【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批准形式】【办理时限】【有效时限】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45 | 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新办) | 行政审批事项 | 【事项名称】【事项类别】【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实施机关】【办理处室】【受理方式】【受理地点】【审批流程】【申报材料】【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批准形式】【办理时限】【有效时限】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46 | 放射诊疗许可(新办) | 行政审批事项 | 【事项名称】【事项类别】【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实施机关】【办理处室】【受理方式】【受理地点】【审批流程】【申报材料】【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批准形式】【办理时限】【有效时限】 |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47 | 补办医师执业证书、部队和地方间变更注册、医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医师多点执业注册、医师多机构备案、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 | 相关事项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 【事项名称】【事项类别】【申报材料】【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法律依据】【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审批机关】【姓名】【性别】【执业证书编码】【执业地点】【注册时间】【结果名称】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数据查询公开 | |
48 | 护士执业注册、重新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补办护士执业证书、注销注册 | 相关事项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 事项名称】【事项类别】【申报材料】【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法律依据】【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审批机关】【姓名】【性别】【执业证书编码】【执业地点】【注册时间】【结果名称】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数据查询公开 | |
49 | 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及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等工作 | (应届生、社招)公开招聘 | 招聘方案、公告 | 【招聘的需求及时间安排】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50 | 成绩单 |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51 | 拟聘名单 | 【拟聘名单】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52 | 行政给付类事项 | 因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补助和抚恤 | 行政给付类事项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申请材料】【受理范围及条件】【办理流程】【咨询投诉渠道】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53 | 行政给付类事项 | 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 病、致残、死亡人员补助和抚恤 | 行政给付类事项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申请材料】【受理范围及条件】【办理流程】【咨询投诉渠道】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54 | 行政给付类事项 | 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津贴和因工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工伤待遇以及抚恤 | 行政给付类事项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申请材料】【受理范围及条件】【办理流程】【咨询投诉渠道】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55 | 行政给付类事项 | 因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补助、抚恤 | 行政给付类事项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申请材料】【受理范围及条件】【办理流程】【咨询投诉渠道】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56 |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和财务工作 | 编制预算 | 部门预算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 | 部门预算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57 | 编制决算 | 部门决算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决算】 |
部门决算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58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 行政奖励事项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59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行政奖励事项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60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对在精神卫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 织、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 行政奖励事项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61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 行政奖励事项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62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对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行政奖励事项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63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对在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 行政奖励事项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64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对在预防接种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接种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 行政奖励事项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65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预防接种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服务对象】【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服务项目和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66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服务对象】【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服务项目和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67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服务对象】【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服务项目和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68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服务对象】【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服务项目和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