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区人大二届三次会议第69号建议答复的函
赵彦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推广并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
作为业主利益的代表,业主委员会对促进小区建设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康巴什区共组建业主委员会共50个,均已备案,组建率约70%。为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换届和履职工作,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我区明确由街道党工委负责指导社区党组织抓好业委会、物业企业联动服务机制,依托党建引领基层网格化治理,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业委会组建和换届、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协商议事等工作的领导,逐步构建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网格、居委会、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的“1+4”联动服务机制,推动形成社区治理合力。同时积极组建红色业委会,积极吸纳党员成为业委会委员,目前我区共计选举产生20个红色业委会。推动社区党组织与红色业主委员会党组织密切沟通联系、协调互动,实现组织共建、社区共治、资源共享、党员共管、服务共为,打通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明确各方职责和权限
我区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在品质小区建设管理工作中的职能职责,逐步形成了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区级部门联动、街道统筹主管、社区全程参与的服务运行机制。
三、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考核体系
我区按照《鄂尔多斯市智慧物业服务监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定期对物业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月度日常考评、季度居民满意度考评、年度综合考评、年度信用评价。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托全市智慧物业服务监管平台,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日常信用信息的采集、量分、评价、核查、整改工作,并形成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区住建局和物业服务企业专人负责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记录、确认、提交、处理、使用和日常管理。建立红黑榜制度,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公示、约谈、淘汰、奖励,形成优胜劣汰的物业服务企业竞争市场,全面推进物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行业形象,切实提高小区居民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目前我区已完成上半年度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和满意度评价,对位列丁级服务企业已进行约谈。
四、规范物业收费管理制度
我区物业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各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均设置公示栏,如实公示、更新物业基本信息、物业费用使用情况。
五、加强公共收益管理
公共收益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方式由业主委员会提请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我区明确要求业主委员会对公共收益情况进行公示公开,接受多方监督,避免出现公共收益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
下一步,我区将加强物业服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做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结果运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开展物业服务。对物业企业“不服务、不公开、多收费、多占用、不退出”等5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切实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快解决。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联系人:吕治兵,联系电话:15147787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