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区人大二届二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6-07 09:39:00 来源: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保存
 鄂康建提复字〔2023〕115号  

张小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流浪动物数量明显增多,有些是走失的,有些是患病后被主人遗弃,还有些出生就是流浪动物。它们居无定所,缺水少食,由于居住和食物条件影响,流浪动物患病几率大大增加。

为有效治理流浪犬,我购置了皮卡拉运车辆、狗笼、捕狗网、防咬手套、编织袋等专用流浪犬、无主犬及疑似病犬的捕捉工具用于捕捉流浪犬只。同时为规范养犬行为,我区对城区范围内各类犬只进行了信息采集登记,办理犬只信息吊牌,未登记或未佩戴信息吊牌的犬只将按照流浪犬管理。对于捕捉回来的无主犬只,由管理人员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检疫检查,经检疫检查健康的给予收容,并在1日内进行防疫疫苗接种;如检疫发现患有狂犬病和其它严重传染疾病的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目前所捕捉到的流浪犬全部移交到伊旗流浪犬救助站。

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市民的责任意识,逐步减少流浪犬数量。下一步计划建立流浪犬收容所,进而合理安置流浪犬。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7日

(联系人:卢科宇,联系电话:1566193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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