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区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及税务局《关于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13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全区参保单位2024年1月至3月的社会保险基数申报及差额调整工作由我局社保中心负责。2024年3月以后的社会保险基数申报及差额调整工作由参保单位主管税务部门负责调整,具体请参保单位咨询所属主管税务部门。
(一)申报范围
在我区2023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单位均需申报(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辅助性岗位、社工、三支一扶、临时工等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
注意:目前已离职但在2024年1-3月份与参保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期间的社会保险基数由原单位进行调整。
(二)申报时间
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至2024年11月15日完成(具体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2024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请各参保单位按时申报。
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
2023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105元,故2024年自治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4863元(8105元的60%)、上限为24315元(8105元的300%)。2023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4863元的,按4863元/月核定缴费,高于24315元/月的,按24315元/月核定缴费。职工实际工资在4863元/月至24315元/月的,按实际工资核定缴费。
各参保单位在申报缴费基数时,需以职工实际工资如实填报。个人缴费基数以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2024年度1—3月份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全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作为2024年度1—3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
三、申报资料及方式
(一)申报资料
1.填报《2024年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附件1),申报时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单位社保经办人及职工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表中“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填写时需保留整数;
2.填报《2024年度社会保险申报承诺书》(附件2),申报时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
(二)申报方式
因内蒙古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社会保险基数申报端口统一关闭,基数调整工作无法在网上进行办理,请各参保单位合理安排时间,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社综合服务窗口(伊金霍洛旗CBD政务服务大厅2楼C区201、202窗口)进行办理。
如参保单位需拷贝《参保人员花名册》,请携带移动存储设备到上述窗口,我单位将安排专人专窗协助参保单位进行数据拷贝,并协助参保单位及时完成2024年1-3月份基数调整工作。
四、其他要求
参保单位须据实填报的《2024年人员申报花名册》,经职工签字确认并公示后,一式两份,一份提交申报,一份单位留存,以备后查。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经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再不作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参保单位未按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从2024年11月20日起暂按2024年自治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的110%确定2024年1-3月的缴费数额并进行差额调整。
康巴什区社保中心咨询电话:0477—8599866
康巴什区税务部门咨询电话:0477—8322366
附件:1.《2024年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
2.《2024年度社会保险申报承诺书》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