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31 09:12:00 来源: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打印 保存

  一、领导班子

  刘新宽  党组书记、局  长

  刘 乐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永刚  党组成员、公用园林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 刚  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二、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市管理局)是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三、区城市管理局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市政公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康巴什区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有关城市管理领域的市政公用设施、环卫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垃圾处理工作。

  (三)研究拟订园林绿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园林绿化活动和园林绿化研究工作;组织拟订园林绿化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苗木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四)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道路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审批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负责生态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及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负责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城市道路沿石以上部分、违法违规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负责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中心城区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负责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负责违法违规处置建筑垃圾等的行政执法职能。

  (六)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和行业培训工作;制定城市管理行业管理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供热、燃气、消防设施等市政行业的管理工作。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含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行政审批工作)、道路照明、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领域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道路雨污水排水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

  四、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文电处理、活动安排、综合性文稿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拟订等工作。负责上级党委、部门安排任务、指示精神的传达、交办督办、回复等工作;督办领导批转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负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拟定、督导、落实、总结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培训、行业培训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要、保密、档案、督办、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报送、重大行政决策、安全保卫、对外联络、接待、机关事务等工作。协调全区重大活动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保障工作。承担机要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意识形态、精神文明、舆情处置、网络建设与安全管理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工作。

  (二)综合业务室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法治教育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区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调整。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审批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信访、综治、维稳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承担行业普法宣传工作。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行业系统执法评议和案件评查,参与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规范办案程序,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负责城管执法资格证件办理和执法文书规范管理工作。

  负责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及空间资源运营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施、门店牌匾、公共设施、建(构)筑物、景观亮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及公共场所的临时棚亭、流动摊点、店外经营等影响城市容貌活动的城市管理工作。

  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市政、环卫、道路雨污水排水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指导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理工作。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使用等相关工作。承担城市维护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

  负责区园林绿化活动和园林绿化研究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苗木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督促检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公用园林事业服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牵头开展对执法人员、服务人员履职尽责、行为规范和执法车辆装备、特种车辆装备使用等方面进行督查,调查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应急事项的方案制定、应对处置和执行落实;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城市防汛及扫雪除冰等工作。参与全区城市管理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协调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系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特勤1号消防站5楼

  联系电话:0477—2259805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刘新宽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承办: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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