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申请单位 |
批准日期 |
使用期限 |
租赁金额 |
1 |
暖城青椿里项目临时用地 |
康巴什区北区青春山路西南、甘德尔街以西、哈达街以东G-03-21地块内 |
1460 |
材料堆放场 |
鄂尔多斯市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时兴恒建劳服务有限公司 |
2024.5.31 |
2024.5.31-2026.5.30 |
4.38 |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文明东街国泰广场CBD行政办公区T1-T2裙楼鄂尔多斯政务服务中心3楼F区F307窗口
单 位: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
邮政编码:017200
联系电话:0477-8581471、8581164
联 系 人:段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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