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巴什区2023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康政办发〔2023〕21号

发布时间:2023-04-28 17:15:00 来源: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保存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康巴什区2023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康巴什区2023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方案 

  为持续推进我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广泛调动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的积极性,提高人民群众对义务植树重要性的认识,根据《鄂尔多斯市绿化委员会关于鄂尔多斯市2023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绿委发〔2023〕1号)文件通知,结合我区义务植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紧紧围绕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及市委提出“三个四”的工作要求,周密部署,广泛发动,统筹兼顾,科学有序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工作,为打造“瑰丽之城”康巴什提供有力的生态支撑。 

  二、主要任务 

  2023年康巴什区完成全民义务植树任务20万株。其中:市区两级各部门干部职工任务4万株,街道任务16万株(每个街道4万株)。 

  三、植树范围 

  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群体为11-60岁的男性公民和11-55岁的女性公民,包括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城镇无业市民、农牧民等适龄公民,丧失劳动能力者除外。 

  四、尽责形式 

  (一)市区两级各单位以挖树坑和栽植为主。其中,市区两级四大班子和党群部门以栽植为主,每人5株;市区两级各部门干部职工每人任务5穴(规格:80×80×80cm),株行距3m×3m,由区林草分局组织实施,苗木的栽植及后期养护交由专业绿化公司实施。 

  (二)所属街道适龄公民义务义务植树由各街道办事处自行组织,同时要将义务植树方案、宣传相关资料、义务植树登记卡和义务植树统计表等报区林长制办公室,做为林长制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具体任务可采用以下8种形式尽责完成。 

  1、直接参加乔、灌、草植被育苗、栽植全部或者部分过程的劳动。 

  2、参加对现有乔、灌、草植被除草除杂、浇水、松土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整枝修剪、间伐等抚育管护活动全部或者部分过程的劳动。 

  3、按有关规范要求,身体力行参加保护生物多样性、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退化或者受损土地自然生态功能的全部或者部分过程的劳动。 

  4、通过直接投工投劳或者捐资代劳,在指定地点新建乔、灌、草植被,或者对指定乔、灌、草植被进行冠名或者非冠名养护。 

  5、在技术人员指导下,修建森林作业道、森林防火带、森林公园步道,绿地灌溉(排涝)渠道,以及各类绿地游憩、服务、管理设施等全部或者部分过程的劳动。 

  6、自愿向合法公募组织捐赠资金用于国土绿化,或者捐献当地国土绿化急需物资。 

  7、自愿参加国土绿化公益宣传活动,或者按有关要求提供与国土绿化相关的普及推广、培训指导、公益活动组织管理等志愿服务。 

  8、其他与国土绿化相关的劳动或者贡献。 

  五、工作安排 

  全民集中义务植树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30日。 

  全民集中义务植树地点:市、区两级各单位2023年义务植树区块位于机场高速连接线北、包茂高速东、呼准鄂铁路西、2022年义务植树区北侧;各街道自行落实植树地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领导要率先垂范,并积极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认真履行义务,明确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健全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技术要求植树,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康巴什区林草分局负责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单位的任务落实、组织管理、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强化管理,保证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抓好组织实施,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到栽一棵、活一棵、保一棵。在植树期间,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技术指导。义务植树活动结束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植树期间,区主流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形成宣传合力,营造良好的全民义务植树氛围。并通过发送短信、微信,悬挂条幅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使义务植树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四)严格督查,保证实效。为保证义务植树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区政府督察室加强对康巴什区各部门义务植树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察,对完成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1.宣传时间。各单位要将宣传发动工作贯穿全年义务植树工作始终,特别要结合“3.12”植树节宣传(3月12日—3月18日)和自治区义务植树周宣传(4月10日—4月16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全面义务植树宣传。 

  2.宣传内容。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义务植树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国土绿化方针政策,宣传各地开展义务植树的做法成效和先进典型,宣传推广多种尽责形式,宣传植绿护绿意识,公布各地义务植树地点和联系方式。 

  3.宣传方式。创新义务植树宣传形式,搭建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和社会媒介平台,制作义务植树宣传片、短信、短视频等宣传品,统筹用好报纸、广电等传统媒介,和微信、抖音等网络媒体,积极营造全民义务植树氛围,大力开展“互联网+义务植树”和其他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4.宣传要求。至少采用两种形式进行宣传,及时报送图文信息。 

  (五)认真统计,及时上报信息。在义务植树期间,各街道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和信息,要有数据、文字说明及照片。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承办: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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