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康巴什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鄂康政办发〔2023〕26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我区“无废城市”建设,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 18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 “十四五”时期 “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府办发 〔2022〕176号)《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鄂党办字〔2022〕47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康巴什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雪峰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康 平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王 蛟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挂职)
苏毅杰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挂职)
王瑞祥 区政府副区长
李海民 区政府副区长
杜佳斌 区政府副区长
孙 榕 区政府副区长
郝继中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李 平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国业 区委办常务副主任
刘 波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温 勇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春霞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党婧茹 哈巴格希街道办事处主任
(空缺) 青春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利亚 滨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郝斯鲁 康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鹏飞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美荣 区教体局局长
乔红梅 区科技局局长
程政华 区司法局局长
折海明 区财政局局长
赵国强 区住建局局长
李 宏 区交通局局长
张 勇 区农牧和水利局局长
(空缺) 区商务局局长
白玉龙 区文旅局局长
刘海江 区卫健委主任
巴雅尔图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耿军飞 区审计局局长
牛云伦 区国资委主任
刘新宽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怡璇 区统计局局长
宋宪磊 区林草分局局长
刘春梅 区金融办主任
李 园 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张 锐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永刚 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园林绿化事业服务中心党组书记
刘 星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程 杰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刘惠强 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徐小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海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程杰同志兼任。
二、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日常事务,协调区各有关部门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指导,督促区有关部门积极、正确履行“无废城市”建设职责,大力推行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定期抓好调度部署、分析研判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无废城市”建设的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本地区本部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机制,确保高效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四)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主管和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管辖领域、范围内固体废物管理的主导作用和主观动能,结合我区创建“无废城市”工作方案,对照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按照时限要求逐步建立并完善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扎实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调整外,其他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相应工作;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另文通知。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