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约惠康城·惠民助商”促进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康政办发〔2022〕6号

发布时间:2022-05-28 10:37:00 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保存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康巴什区“约惠康城·惠民助商”促进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5 

    

    

  康巴什区“约惠康城·惠民助商” 

  促进消费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消费促进工作要求,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消费市场回暖,经研究,计划在康巴什区范围内开展约惠康城·惠民助商促进消费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政府的资金引导,扩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全面提升个体商户市场活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动力、骨干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并且通过对社会效应带动较大的企业或个体户加大支持力度,在全区市场主体中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二、发放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公开、公正地确定消费积分使用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消费积分发放规模、发放时间、申领人资格、申领程序等信息,确保符合资格条件的申领人能够及时便捷申领和使用消费积分。 

  (二)突出促进消费原则。切实发挥消费积分在引领消费、扩大内需、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激发全区人民的消费热情,进一步繁荣消费市场。同时支持和鼓励各商家自行开展惠民促销活动。 

  (三)兼顾社会效应原则。通过本轮消费积分发放活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要兼顾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三、活动内容 

  (一)资金安排 

  本期消费积分发放额度为200万元人民币。 

  (二)活动时间 

  本期活动时间为1月26—2月25日。 

  (三)覆盖范围。 

  1.消费积分投放范围:所有在康巴什区参与消费活动的人员。 

  2.参加活动主体范围:在康巴什区注册登记的餐饮经营者、零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和企业、商户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 

  1)社零贡献商户:针对已入库的企业和个体户,并且社零指标能保持稳步提升的商户,以及2021年新入库或有望近期能入库的企业和个体户。(商务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 

  2)诚信模范商户:坚持以诚为本,注重商业信誉,文明守法经营,在创城工作中积极配合、“门前五包”落实较好,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具备良好经营形象的商户,尤其是被评为区级(含)以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的法人商户优先考虑。(文明办、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 

  3)扶弱助残商户:商户法人为低收入人员、退伍军人或残疾人等进行自主创业的重点进行扶持。(残联、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4)提档升级商户:在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过程中,主动参与便民生活圈提档升级,进行店面升级改造、更换门头牌匾,或者完善社区周边商业业态、发展连锁超市等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 

  (四)组织报名 

  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商户进行通知、推荐、资料收集、审核,并将相关资料提交至区商务局,由商务局统一汇总提交至区高质量投资有限公司。 

  (五)发放措施 

  由区高质量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制定消费积分投放相关具体事宜,通过“多多评·码上生活”平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消费积分发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王雪峰同志为组长,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康平同志、王蛟同志任副组长,区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综合执法局、残联、红十字会、文明办、融媒体中心、高质量投资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活动方案,申请促消费活动资金和拨付工作,协调解决发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财政局负责消费积分资金保障资金监管和回收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卫健委负责活动期间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高质量投资公司负责技术实施工作负责做好相关企业、商户以及消费积分的发放工作;各相关部门做好各行业、领域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推荐、审核、资料收集等工作。 

  (二)加强大数据分析。积极做好消费积分发放期间的大数据分析工作,根据消费积分发放、领取、消费等数据,及时研判消费积分对线上、线下消费的实际带动情况,灵活调整消费积分类型、金额和发放组合方式,最大限度释放消费活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康巴什发布、“多多评·码上生活”等媒体平台,以及商户LED屏、门头屏等对消费积分发放活动目的意义、参与范围以及相关规则等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发动更多的商家和消费者参与,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四)强化评估督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对平台、商家的监督管理,及时对恶意套现商户予以打击。要实时掌握商家参与情况和消费积分的实际消费情况,并动态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消费积分发放范围、额度,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保护消费者利益,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把惠民助商政策落实好。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承办: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24

蒙ICP备11002510号-29     网站地图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204号

网站标识码 1506000090

邮箱:kbszwfw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