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成立5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鄂康政办发〔2022〕117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区安委会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职能,提升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专业性、时效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康巴什区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和工作需要,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区安委会成员并设立5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一、康巴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王雪峰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常务副主任:康 平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王 蛟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苏毅杰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王瑞祥 区政府副区长
李海民 区政府副区长
杜佳斌 区政府副区长
孙 榕 区政府副区长
郝继中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贺 斐 区政府副区长
刘树泉 区政府三级调研员
纪小虹 区政府三级调研员
李学峰 区政府四级调研员
李 平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巴雅尔图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王 琼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 宇 区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刘 波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温 勇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晓 峰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奇小艳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党婧茹 哈巴格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作宇 青春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马利亚 滨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郝斯鲁 康新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严念龙 区委编委办主任
王春霞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韩晓琴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
(暂空) 团区委书记
刘 琳 区妇联主席
韩鹏飞 区发改委主任
李美荣 区教体局局长
乔红梅 区科技局局长
邬生荣 区民政局局长
程政华 区司法局局长
折海明 区财政局局长
刘 刚 区人社局局长
赵国强 区住建局局长
李 宏 区交通局局长
张 勇 区农牧和水利局局长
(暂空) 区商务局局长
白玉龙 区文旅局局长
刘海江 区卫健委主任
牛云伦 区国资委主任
刘新宽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锐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永刚 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暂空) 区园林绿化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徐小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程 杰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王华平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刘永飞 区交管大队大队长
张 宇 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苗 兵 区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光荣 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高 倩 区气象分局局长
王翔峰 区供电分公司经理
区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安委会决定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巴雅尔图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孔繁超、邬浩宜、李忠材,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吴兰慧担任,并设置1名专职副主任。
今后,除安委会主要领导外,安委会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的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任,不再另文通知。
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一)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
围绕我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设置建设工程、特种设备、校园、文化和旅游、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等5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分别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行业主管部门。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在现有机制下,做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1.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 蛟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李美荣 区教体局局长
成 员: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分管副职,区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交管大队、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职 责:负责全区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职业教育机构、校外辅导班(托管班)等机构和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分管副职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日常工作,参与委员会办公室的协调沟通事宜。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瑞祥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赵国强 区住建局局长
成 员:区交通局、农牧和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分公司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职 责: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室内装饰、城市消防、交通、水利、电力等领域建设工程以及城镇燃气供应等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分管副职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日常工作,参与委员会办公室的协调沟通事宜。
3.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李海民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韩鹏飞 区发改委主任
成 员:区科技局、供电分公司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区公安分局分管副职
职 责: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和电力设施建设及运行等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由区发改委分管副职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日常工作,参与委员会办公室的协调沟通事宜。
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杜佳斌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刘新宽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区住建局、教体局、卫健委、文旅局、商务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职 责:负责全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业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分管副职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日常工作,参与委员会办公室的协调沟通事宜。
5.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贺 斐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白玉龙 区文旅局局长
成 员:区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交管大队、消防救援大队、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交通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区公安分局分管副职
职 责: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区文旅局,由区文旅局分管副职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日常工作,参与委员会办公室的协调沟通事宜。
以上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的分工调整,以区政府分工文件为准。副主任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任,不再另文通知。
(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共同职责
1.组织本行业领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区安委会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
2.结合行业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3.结合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和容易引发事故的关键环节、重要场所,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检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4.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建立完善本行业领域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5.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应在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对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随时报对应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解决。
6.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专项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7.完成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日常事务以及成员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
2.按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安排部署,协调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开展有关工作。
3.收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4.做好调查研究等工作,向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提出意见建议。
5.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季度重点工作安排情况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形成工作专报呈区安委会各领导审阅。
6.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单位,调整名单经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同意后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