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康巴什区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鄂康政办发〔2022〕89号

发布时间:2022-10-16 18:18:00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保存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水利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内财建〔2021〕404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水利厅 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的通知》(内建城〔2021〕94号)和《鄂尔多斯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要求,为有序推进我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提升我区防洪排涝减灾能力,实现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促进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康巴什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雪峰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瑞祥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  平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杨春文   哈巴格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张作宇   青春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马利亚   滨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郝斯鲁   康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韩鹏飞   区发改发改委主任、商务局党组书记

        折海明   区财政局局长

        赵国强   区住建局局长

        张  勇   区农牧水利局局长

        巴雅尔图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  园   区政务服务局

        张  锐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永刚   区公用事业中心主任、园林绿化中心党组书记

          王华平   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局长

        程  杰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高  倩   区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赵国强同志兼任,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各项日常事务,指导、监督、协调、调度区直各部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职务变动调整的,接任者自动承担相应工作职责,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研究海绵城市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专题会议。

二、职责分工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海绵城市建设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并配合相关部做好辖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宣传。

区发改委:负责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重大项目实施计划;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有关规定做好海绵城市各类项目可研审核、立项和初设批复等工作。

区财政局: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和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做好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筹措及预算计划安排,加强对各级财政资金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配合住建部门明确资金实施方案并制定年度计划;加大公共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制定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建立长效投入机制。配合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制度政策。

区住建局:统筹推进全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申报和指导工作;牵头编制全区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区海绵城市建设方针政策、年度计划、考核办法;按照海绵城市规范及规划设计,建设和改造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新建和改造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负责监督建筑项目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组织相关部门对海绵城市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将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将海绵城市建设的原则、目标和技术要求纳入规划选址意见书、出让用地规划条件、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方案设计及审查、规划验收等审批管理;配合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制度政策。

区农牧水利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水利部门关于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标准及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资源管理及洪水调度等工作中;负责水利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所辖河道水位、水量的合理联动调度;严格落实“蓝线”管理规定,保护修复河流、湖泊、水库、湿地、坑塘、沟渠等城市自然水体,合理确定城市水系的保护与改造方案,使其满足海绵城市建设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全力配合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制度政策制定。

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会同专业部门开展城市防汛应急管理工作。

区政务服务局:探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关联事项进行整合,实行一口告知、综合收件;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分局:监督、指导各相关部门环评、环保专项验收等环节中涉及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内容的审查工作;探索城市面源污染监控、评估、削减等机制、标准和方法;制定水污染控制与整治方案,负责对各水体整治效果进行综合评估;负责水污染防控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控制,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提供相关环境监测数据。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所需的相关气象资料;对降雨特点进行监测分析,研究暴雨雨型,编制长短历时暴雨强度公式;建立城市暴雨监测预警体系,服务海绵城市建设;落实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园林事业服务中心:按照海绵城市规范及规划设计,建设和改造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新建和在建工程(公园绿地、道路广场、排水防涝、黑臭水体等);负责城市排水防涝整体工作,开展城市内涝风险点及风险区调查排查、治理方案制定并监督实施,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统筹推进污水提质增效工作;统筹建设城市雨水、市政再生水等设施。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承办: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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