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内司通〔2021〕100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将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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