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康巴什区文旅局 发布时间:2021-06-04 15:17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 根据“十四五”规划和创建旅游休闲城市的统一要求,为进一步激活我区夜间经济活力,繁荣夜间文化旅游市场,精心培育打造 “夜康巴什”经济品牌,不断促进产业提质增效,着力带动夜间消费升级,使夜间经济成为推动康巴什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制定推进夜间经济实施发展方案。  

  方案以坚持目标导向、坚持规划引领、坚持区域特色、坚持试点示范为发展思路。方案提出以下工作任务: 

  1.优化业态布局,推进要素融合,丰富平台载体,突出打造四季全域旅游新时空,以“常态化、亲民化、特色化”为导 向,重点实施提升 5 项“夜康巴什”品牌活动。 

  2.优化顶层设计,推动试点升级,强化探索创新,突出打造四季夜间消费新场景,以“潮生活、时尚风”为导向,重点打造提升辖区内 7 个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方案提出了三年内的实施步骤: 

  1.2021年以点带面、迅速启动。结合乌兰木伦湖区业态提升改造,导入夜间消费元素,打造乌兰木伦湖观赏体验圈,逐步形成文商旅现代型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依托乐康吧独特资源,通过文旅商结合,打造乐康吧时尚潮流圈,逐步形成娱乐体验型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借助 BOXPARK 小火车创意集市圈,植入文化创意展演展示,逐步形成时尚休闲型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利用呼能广场已有商圈和周边配套设施,提升传统商业模式,打造形成综合生活型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将上述 4 个街区确定为试点示范街区,2021 年 7 月底前全面投入运营。启动夜间零售网点消费业态的培育和扶持,建设 4 家夜间零售网点。全面启动“夜游”“夜赏”“夜品”“夜购”“夜宿”5 个夜品牌培育计划。  

  2.2022年巩固提高、扩大规模。结合康巴什城市建设,加大夜间经济街区打造力度。在婚礼文化园、康镇提升打造以文化融合圈为主的文化赋能型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和文旅复合型夜间经济示范区。同时,提升蒙欣商业步行街(或文澜雅筑商业街),逐步形成社区综合型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建设 6 家夜 间零售网点。做好德荣购物商城等大型商贸项目的夜间经济包装 策划,以高标准、多功能和现代化的服务,打造差异化夜间消费靓丽名片。  

  3.2023年完善功能、形成体系。加强夜间消费业 态的功能提升,使运营经验不断丰富、消费业态不断优化、管理维护不断规范、配套功能不断完善。以 7 个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为中心,实现夜间经济街区向夜间零售网点和周边商业的辐射、融合,逐步形成完整的夜间消费网络,实现功能互补、客流共享、共同发展,满足消费者旅游、餐饮、购物、娱乐、教育、健身等多方面夜间消费需求,构建我区夜间经济立体消费体系,促进夜间消费经济功能和品质提升。  

   案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撑、强化要素保障、强化宣传引导、强化监督考核的保障措施。方案明确了以下职责分工: 

  1.区委宣传部负责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整体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区融媒体中心积极对接上级各类主流媒体,加强对夜经济特色活动宣传和夜间消费资讯服务的新闻报道,组织有影响力的新媒体、“网络主播”“网红达人”进行实地现场直播,采用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地宣传推介“夜康巴什”经济品牌。  

  2.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综合协调、统筹调度等相关工作。  

  3.区商务和科技局为夜间经济发展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夜间经济发展各项工作,负责引导零售商场、超市延长营业时间,牵头举办购物节、美食节、啤酒节、嘉年华等会展活动;引进餐饮品牌、休闲、精品零售等夜间经济业态;组织企业开展“鄂尔多斯老字号”“康巴什名吃”申报等工作;负责夜间消费券的筹划发放;负责夜间经济宣传造势,培育打“夜康巴什” 名片;负责全区特色街区夜间经济的规划与指导,汲取经验为将来康巴什区打造更多品质街区提供示范样本,促进特色街区夜间经济创新发展。  

  4.区财政局负责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资金申报、保障等工作。  

  5.区文旅局负责组织开展夜间经济文旅体验活动,结合夜间经济街区的特点,以城市文化和景区文化为主线,挖掘和丰富旅游景点历史文化资源,充分利用乌兰木伦湖区、乐康吧、婚礼文化园、康镇等地,开展市民和游客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夜间文艺演出,举办各类文化娱乐休闲健身活动,创新夜间文旅联动夜间经济的方式。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关于夜间经济发展的专项扶持资金及文旅消费聚集区和示范项目的申报。  

  6.区卫健委负责做好各活动场地的医疗保障和疫情防控督查指导工作。  

  7.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做好有关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等工作。  

  8.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环境整治、 负责对夜间经济街区商户牌匾的设置进行规范审批,在符合环保、安全、消防、环卫等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等前提下,合理规范、重点打造,适当允许沿街商户利用街面开展形象展示推广活动;合理整治因夜间经济造成的各类噪音、灯光污染等问题,规范商家行为、减少市民投诉;会同交警部门设置临时停车位等。  

  9.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夜间经济示范街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餐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公示,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管理(食品摊贩需取得区城管局发放的食品摊贩登记卡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及时处理餐饮投诉举报。 

  10.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区园林绿化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结合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设置,以周边重点街道灯光夜景打造、景观节点品质提升,提高示范街区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水平。 

  11.区公安分局负责夜间经济街示范区、夜间消费体验活动的秩序维护、巡逻防控,夜间经济街区酒吧、KTV 等特种行业和娱乐场所治安防控,为经营者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好各类主题活动安保工作等。 

  12.区交管大队负责夜间经济街区夜间交通组织、临时停车位的优化设置,缓解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 

  13.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按照工作职责指导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环境污染治理、绿色消费宣传引导工作。 

  14.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指导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规划工作,优化国土空间规划格局。 

  15.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原则,负责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创建工作,推进示范街区发展;以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为引领,带动发展一批丰富多元、特色错位的商业零售和文体消费特色夜 市街区;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16.相关行业协会负责督促本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康巴什区夜间经济发展,负责协助政府对夜间经济发展突出贡献优秀企业进行评选排序。  

  解读人:张鑫   联系电话:13190846770

   

   

       相关文件: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巴什区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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