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巴什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康巴什区商务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9-09-01 09:00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一、制定《优惠政策》背景 

  康巴什区早在2016年就已经出台《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康巴什新区产业投资促进优惠办法的通知》(鄂康新管发〔201645),该优惠办法已于20196月到期。 

  为给康巴什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大助力,我们仔细研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十余个国家、自治区、市级有助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康巴什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 

  二、《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及适用产业  

  本优惠政策适用于优惠政策发布后在康巴什投资的企业。鼓励企业在总部经济、文化旅游、商贸物流、金融服务、教育医疗以及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六个领域进行投资。 

  三、《优惠政策》奖励方式   奖励包括资金奖励和配套服务,其中资金奖励企业可以任选其中一项。 

  资金奖励方式包括按照纳税额比例进行奖励、办公场所租金奖励、采暖费用奖励、以商招商奖励。与此同时,企业注册登记与重大项目审批享受“一站式”便捷服务,招商引资企业职工子女上学享受同城待遇。 

  四、实施时间  

   《优惠政策》自2019912日起执行,试行二年。

 

 相关文件: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巴什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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