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审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来源:康巴什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5-06-12 13:08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法律法规依据

主管部门

实施层级

备注

1

对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主席令第100号公布,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十七条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1号,2010年5月1日起实施)第四十七条

康巴什区

审计局

旗县级

 

2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主席令第100号公布,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条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1号,2010年5月1日起实施)第四十九条

康巴什区

审计局

旗县级

 

3

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行政强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主席令第100号公布,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八条

康巴什区

审计局

旗县级

 

4

通知暂停拨付有关款项

行政强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主席令第100号公布,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八条

康巴什区

审计局

旗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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