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蒙欣假日酒店案件公示表

来源:康巴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7-05 14:27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第三十八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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