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处罚信息公开(药械股6月)
2025年处罚信息公开(药械股6月) |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被处罚人(单位) | 处罚事由 | 处罚种类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鄂康市监免罚〔2025〕3号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青春山街道神华康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4月7日在该单位一楼心电图室内桌子上发现医疗器械产品名称:¹³C呼气分析仪;产品型号、规格:SHB-3000;生产许可证编号:京食药械生产许20080016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京械注准20162401064;生产日期:2019.05.20;使用期限:5年;共计1套。2.执法人员在一楼心电图室内配备的电脑系统中调取了自2024年5月20日起,共计使用记录51次上述医疗器械。现场索取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场均可以提供。2025年4月7日,执法人员针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青春山街道神华康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述行为在行为发生地制作了《现场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鄂康市监责改〔2025〕7008号)一份,并对¹³C呼气分析仪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制作《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鄂康市监强措〔2025〕7001号)执法文书向当事人直接送达。并责令其于2025年4月7日前完成整改。 经查,2025年4月7日执法人员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青春山街道神华康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检查,该卫生服务中心持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常经营。在该单位单位一楼心电图室内桌子上发现医疗器械产品名称:¹³C呼气分析仪;产品型号、规格:SHB-3000;生产许可证编号:京食药械生产许20080016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京械注准20162401064;生产日期:2019.05.20;使用期限:5年;共计1套。在一楼心电图室内配备的电脑系统中调取了自2024年5月20日起,共计使用记录51次上述医疗器械。2019年06月02日该单位购进的医疗器械¹³C呼气分析仪,购进单价49580元,故货值金额为49580元。通过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认定当事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青春山街道神华康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的“¹³C呼气分析仪”为过期的医疗器械。 |
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 2025年5月23日 | 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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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处罚信息公开(执法大队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