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编号:〔2023〕002号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公司”抽检的2批次农产品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农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内蒙古百联百胜金宸国际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香蕉;生产日期:2022-11-15;抽样基数:10kg;检验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 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公司。
样品名称:芹菜;生产日期:2022-12-16;抽样基数:126kg;检验不合格项目:甲拌磷; 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公司。
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内蒙古百联百胜金宸国际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证明。由于内蒙古百联百胜金宸国际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示了该香蕉和芹菜的检验报告及进货资质等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其免于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监管部门已要求内蒙古百联百胜金宸国际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提供该批次香蕉、芹菜的进货票据,检验报告及供货商资质并要求商家联系供货商,再次购入香蕉、芹菜时必须提供有吡唑醚菌酯项目、甲拌磷项目的检验报告,合格后再入库上架。
特此通告
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