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行政复议办理地址与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康巴什区孵化大厦一楼 112 室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鄂尔多斯东街12号)
联系电话:0477-5112933
办理时限:
1、【受理审查期限】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审查是否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案件审理期限】一般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案件情况复杂,可以适当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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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受理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