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废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党的建设研究会相关证照印章的公告

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12-17 17:06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康民字〔2025〕第00010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党的建设研究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50603MJ2750066Y)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康民处字〔2025〕第00010号),决定撤销该单位登记,并责令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全部印章。 

  因当事人表述证照、印章都已遗失。上述登记证书及印章无法实际缴回。现依法公告: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党的建设研究会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及全部印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上述已作废证章进行的一切活动,均属违法请及时向我局举报。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民政局  

2025年12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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