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城市更新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经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批准,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现无偿收回划拨给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实施的鄂尔多斯市总体国家安全观公园项目和康巴什区青少年综合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项目土地基本情况
鄂尔多斯市总体国家安全观公园项目位于康巴什北区崇文街北、萨拉乌苏路东、支路三西、博雅街南G05-11d地块,用地面积4.4763公顷,用途为公园与绿地。
康巴什区青少年综合实践教育基地项目位于康巴什区北区乌拉希里街南、马王庙路西、转龙湾路东、达尔罕壕街以北G-02-06b地块,用地面积4.3072公顷,用途为文化设施用地。
二、收回方式
无偿收回。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