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链接】“绿色标尺”护航美丽内蒙古建设
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绿色标尺”护航美丽内蒙古建设
作者:李俊伟
内蒙古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
由于生态系统复杂多样,不同区域、不同空间尺度上生态环境问题具有明显差异,今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对推进全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因地制宜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韩宇是参与起草《实施意见》人员之一。在他看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就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实践创新,也是从单要素分区管理向多要素综合分区管理的迭代升级。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像一把精准的“绿色标尺”,对于地方而言,无论是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还是城乡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这把“尺子”都能提前“量一量”,进而为各地区各部门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
根据《实施意见》,内蒙古从制定分区管控方案、确定分区管控单元、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分区管控信息共享、维护生态安全格局等多个方面发力,着力推动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并提出组织实施相关要求,保障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协同推进、顺利实施。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通俗来说,就是因地制宜、科学分区,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政策。比如,地方选定一个区域要开发,哪些类型的项目允许建设?污染物排放要达到什么水平?这些问题的答案,都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范畴之中。”韩宇说。
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内蒙古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起步较早。2017年,内蒙古积极推动将鄂尔多斯市纳入全国试点城市,开展了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研究。2019年,内蒙古启动了全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划定工作,经过几年来的探索实践,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目前,全自治区共划定1892个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957个,面积占比67.33%;重点管控单元843个,面积占比16.61%;一般管控单元92个,面积占比16.06%。自治区和各盟市根据1892个环境管控单元特征,相应制定了差异化、单元化的准入清单,提出准入要求总计超过万条。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副处长温建伟介绍:“历经5年多的探索实践,内蒙古已初步形成了一套全域覆盖、跨部门协同、多要素综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按照‘一单元、一策略’制定差异化、精细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了新的政策工具。”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平台上线运行,面向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成果展示、查询、智能研判等功能。截至目前,数据平台已完成智能研判分析11000余次,导出研判报告9000余份,为全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以分区管控落地应用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近年来,特别是《实施意见》正式实施后,内蒙古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领域落地应用,在支撑生态环境参与宏观综合决策、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强化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水、大气、土壤、噪声等生态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防范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通过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相关政策协同,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政策等制修订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切实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及生态环境领域其他监管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测等技术手段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动态监控,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开展现场检查并严格依法查处,有效发挥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作用。
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内蒙古通过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能够有效引导传统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合理布局,支持先进绿色高载能产业向低碳零碳园区转移布局,加强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支撑性电源及外送通道建设,探索优先保护单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和路径,从而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推动新质生产力与绿色生产力协同发展。
内蒙古还积极推进与相关数据平台对接,将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接入内蒙古“生态之窗”服务平台,加强同国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和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的对接,不断拓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智能化应用功能,持续提升管理和服务效能。
推动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内蒙古有关部门指导本领域相关工作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协调联动,制定行业发展和开发利用政策、规划时,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减少对生态系统功能和环境质量的负面影响。强化成果应用和考核,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并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纳入自治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等相关考核,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