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工业领域“亮剑”!生态环境部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征意工作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要求在2023年3月24日前完成意见反馈。
该文件编制目的在于推进工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工业园区实行生态工业生产组织方式和发展模式,促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建设管理工作,适用于示范园区的申报、创建、验收、命名、绩效评价、监督等管理工作。其中的“生态工业”是指综合运用技术、经济和管理等措施,将生产过程中剩余和产生的能量和物料,传递给其他生产过程使用,形成企业内或企业间的能量和物料高效传输与利用的协作链网,从而在总体上提高整个生产过程的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废物和污染物产生量及减少碳排放的工业生产组织方式和发展模式。
该文件编制目的在于推进工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工业园区实行生态工业生产组织方式和发展模式,促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建设管理工作,适用于示范园区的申报、创建、验收、命名、绩效评价、监督等管理工作。其中的“生态工业”是指综合运用技术、经济和管理等措施,将生产过程中剩余和产生的能量和物料,传递给其他生产过程使用,形成企业内或企业间的能量和物料高效传输与利用的协作链网,从而在总体上提高整个生产过程的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废物和污染物产生量及减少碳排放的工业生产组织方式和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