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地名故事”的公告

来源:康巴什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3-15 11:04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地名是历史的见证、文化的记忆和情感的寄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有关要求,传承和保护地名文化遗产,弘扬优秀地名文化,讲好康巴什地名故事。康巴什区民政局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地名故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康巴什行政区域内有关地名由来的历史传说和人文故事,可以是完整故事,也可以是故事概括。

(二)因城市开发建设,发生较大变化的同一位置历史图片和现今图片。

二、征集时间

2024年219日至3月18日。

三、征集要求

(一)本次征集作品所涉地名包括康巴什行政区域内地名,类别不限。可以是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如山川、河流、湖泊等;也可以是人文地理实体地名,如村落、名胜古迹、革命遗址等可以是现今地名,也可以是历史地名。

(二)地名故事主要是地名来历的历史传说人文故事,地名应有一定的知名度,故事要有一定的容量,作品要求内容健康,故事性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涉及地名的历史、沿革等内容要考证严密,真实客观,不得随意杜撰。

)作品为原创的,应注明编者姓名;地名文献类的,须注明文献来源出处;故事类的应是当地广为流传的,并注明讲述人和采录人。

)投稿人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投稿人参加本活动所提交作品,除署名权外,其他权利均归民政局所有,民政局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集结出版等。

四、作品刊用

征集活动完成后,区民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作品进行评审,并在“康巴什区民政局”微信平台给予刊发对入选采用的作品优先推送至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录入鄂尔多斯市地名故事。

五、格式要求

作品可以采用文字、图片、视频三种形式。

(一)文学作品(文件格式.docx,字数800—3000字)。体裁为记叙文,每个地名故事需提供2-3张相关照片或图片。

(二)图片作品(文件格式.jpeg,大小不低于800万像素)。摄影作品配以200字左右文字说明,描述作品内容及内涵故事。

(三)视频作品(文件格式.mov或MP4,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脚本需说明创作思路、制作流程、主创人员等)。内容应包含地名或者人与地名之间的故事,也可以通过歌曲、方言、三句半等艺术形式展现地名故事,抒发内心感悟。

、报送方式

作品投稿报送可采取以下任意方式,无论以何种方式投稿,请在稿件内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

(一)通过公文交换报送至康巴什区民政局。

(二)将作品电子稿件发至邮箱:kbsmzj@163.com。

(二)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东楼5楼民政局社会事务股。接收人:董女士。联系方式:04778599766

 

欢迎全区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搜集整理我地名故事,踊跃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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