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603061614831U/2022-3270996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法规公文 |
发布机构 | 新闻出版广电局 | 文 号 | 鄂康党宣发13号 |
成文日期 | 2022-09-0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街道,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作品版权登记数量,加大版权保护宣传力度,弘扬保护知识产权、抵制侵权盗版的社会风尚。现通知如下:
一、版权登记作品类型
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版权登记方式
著作权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在网页底部,根据作品登记流程办理作品登记业务即可。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版权登记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我区文化软实力的有力抓手,摆上工作日程,精心筹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已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考核重要内容。
2.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各类载体,积极开展登记推广活动,宣传版权登记工作的重大意义,广泛动员辖区企事业单位、协会、个人,全面开展版权登记各项工作。
3.加强指导,完成登记任务。各部门要加强对著作权人的登记指导。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的版权登记工作,确保年度版权登记任务顺利完成。
各街道、各部门于9月15日前将版权登记情况发至382260109@qq.com邮箱。
联系人:周俊峰。联系电话:18247749991
附件1:《版权登记2022年度任务分解表》
附件2:《登记版权作品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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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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