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603061614831U/2022-3270996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法规公文
发布机构 新闻出版广电局 文  号 鄂康党宣发13号
成文日期 2022-09-07 公文时效 有效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加强版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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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加强版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作品版权登记数量,加大版权保护宣传力度,弘扬保护知识产权、抵制侵权盗版的社会风尚。现通知如下:

一、版权登记作品类型

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版权登记方式

著作权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在网页底部,根据作品登记流程办理作品登记业务即可。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版权登记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我区文化软实力的有力抓手,摆上工作日程,精心筹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已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考核重要内容。

2.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各类载体,积极开展登记推广活动,宣传版权登记工作的重大意义,广泛动员辖区企事业单位、协会、个人,全面开展版权登记各项工作。

3.加强指导,完成登记任务。各部门要加强对著作权人的登记指导。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的版权登记工作,确保年度版权登记任务顺利完成。

各街道、各部门于9月15日前将版权登记情况发至382260109@qq.com邮箱。

联系人:周俊峰。联系电话:18247749991

 

附件1:《版权登记2022年度任务分解表》

附件2:《登记版权作品台账》


附件下载

信息来源:新闻出版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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