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603061614831U/2021-309729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区教育体育局 文  号 鄂康教体发〔2021〕38号
成文日期 2021-06-07 公文时效 有效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价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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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

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性

督导评价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少年宫、早教中心:

为了做好2021年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发挥好教育督导在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保障作用,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和内涵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和学校治理水平,现是将本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7日

 

 

 

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及《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

二、评价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发展性督导评价基于学校现在的基础,着眼于学校未来发展。引导学校依据自身的现实情况确定自己的发展目标,促进不同水平的学校在推进素质教育轨道上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主体性原则

发展性督导评价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在发展过程中,学校可以独自确定发展目标,并且对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强化学校在发展过程中自我监控、自我调整、自我完善的意识和行为,逐渐形成学校内部自律工作机制。

(三)过程性原则

过程性评价主要体现在关注学校平时日常的表现。本着“淡化资料、侧重实地、依靠数据、突出重点、落实任务、强化质量”的原则,逐步实现“减负提质”的目标。

(四)激励性原则

发展性督导评价侧重于评价对象(学校)的“增值”,主要看学校在原有基础上的发展情况,注重与学校自身进行“纵向”比较,目的是促使不同条件背景、不同水平学校都能得到发展,都能获得成功的体验,调动学校自主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基础性原则

发展性督导评价虽然强调学校自主发展,学校依据自身的实际自主确定发展目标,但是仍然要完成一些基础性的目标。基础性的目标具有基础性、强制性和统一性的特点,是每所学校必须达到的目标。

三、指标体系

发展性督导评价的指标体系由基础性指标和自主性指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指标主要包括区教体局各部门的指标,具有基础性、强制性和统一性的特点,还体现“过程性”原则,侧重于学校平时日常评价;自主性指标是指学校三年发展规划中的各领域的年度目标,是学校根据现状和需求而自我制定的目标。

四、赋分办法

2021年督导指标中小学共计240分,幼儿园共计140分。赋分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性指标分值和自主性指标分值、过程性分值和终结性分值。过程性分值是教体局各部门依据督导指标对学校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赋分,终结性分值是指期末综合督导时依据督导指标进行赋分;自主性指标分值权重为30分。学年度督导评估总分包括两个学期,上学期占40%、下学期占60%。

五、评价办法

发展性督导评价包括学校自主评价和教体局(或第三方机构)两种方式。

(一)自我评价

学校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发展规划自主评价实施办法》(见附件),按照科学合理的程序,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各领域年度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同时,对教体局各部门的基础性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二)外部评价

教体局组成督导组(或第三方机构)依据在学校规划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复评,验证学校规划目标落实情况。同时,依据《中小学幼儿园督导评估基础性指标体系》对学校进行评价。

六、督导方式

督导评价方式主要包括听取汇报(规划自评报告)、资料查阅(含电子资料)、随堂听课、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和实地查看等方式。

七、督导结果使用

(一)督导评价结果作为评选督导评估优秀集体和专项工作奖励的依据。

(二)督导评价结果作为校(园)长考核奖励、任免的参考依据。

(三)督导评价结果作为修改完善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参考依据。

学校以正式会议形式将督导反馈结果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和老师,对所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反思、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八、加分项目

根据学校集体受表彰奖励情况、团体赛事中获奖情况和承担大型活动情况,在年度督导评估总成绩上加相应分值,累计最多加5分。行业协会(学会)等民间组织授予的表彰奖励、团体赛事中授予的“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等表彰奖励不列入加分范围。

(一)集体受表彰奖励加分: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每项加0.2分,自治区级表彰奖励的每项加0.3分,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每项加0.6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二)团体赛事获奖加分:获得市级加0.1-0.2分,获得自治区级加0.3-0.4分,获得国家级加0.5-0.8分,均按获奖项目所设奖项等次级别进行相应赋分。其中同一赛事获得多个奖励取最高分,不同赛事同一项目获奖取最高分,均不累计加分。

九、减分项目

出现以下负面事项,视情节严重程度在年度督导评估总成绩中扣除1-5分,累计最多扣5分。情况严重者一票否决,本年度不能被评为优秀奖励。

(一)发生意识形态事件;

(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违规违纪事件(党风廉政、师德师风、规范办学等);

(四)在迎接各级各类督导检查中不作为或慢作为并造成一定影响;

(五)督导评估中有明显弄虚作假行为;

(六)其它情况造成一定影响的。

十、说明

(一)本方案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逐年进行调整。

(二)本方案解释权归属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

 

附件:1.中小学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督导评估基础性指标体系

2.幼儿园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督导评估基础性指标体系

3.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发展规划自主评价实施办法       

4.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督导评估安排

5.学校三年发展规划自主评价工作表(示例)

 


附件下载

信息来源: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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