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603061614831U/2021-2984937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鄂康政办发〔2021〕30号 |
成文日期 | 2021-05-0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因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康巴什区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区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
主 任:王雪峰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主任:王 蛟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成 员:赵 瑞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温 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治东 区保密机要局局长
张 燕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巴雅尔图 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杨晓宇 区财政局局长
杜佳斌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 宏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折海明 区商务和科技局局长
康世莲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刘新宽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何永刚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赵国强 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晓庭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高志斌 区交管大队副大队长
王 尖 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张志强 区供电分局局长
高 倩 区气象分局局长
李美荣 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王 力 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区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燕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美荣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区教育体育局内部抽调,教育招生考试期间,招生委员会行使考区委员会职能,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各项考试工作。
今后,区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任,不再另文通知。
二、区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1.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各类教育考试报名、施考、录取等
各项工作;牵头做好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时向招考委成员
单位提供相关信息,会同成员单位打击涉考涉招的违规违法行为;负责会同成员单位审核认定考生资格或身份;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妥善处置各类考试突发事件。
2.区委宣传部负责对教育考试宣传工作的领导,协调新闻媒
体和网站,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舆论,防止因新闻媒体报道
失当,损害地区形象和引发不稳定因素。
3.区财政局负责考试各环节工作的经费保障、收支立项等工
作,确保考试经费足额按时到位。
4.区交通运输局做好“爱心车队”的组织管理,帮助考生安
全快速抵达考场。
5.区公安分局负责考点等涉考涉招场所及周边的安全保卫工作;监控并及时处置互联网上的涉考涉招有害信息;会同无线
电管理处共同防范和打击利用通讯设备、网络等手段传播考试作
弊信息的违法行为;打击扰乱招生秩序的非法中介机构;协助招
生考试机构做好考生户籍审查工作,做好试卷保管、运送等安全
保卫工作。
6.区交管大队负责考点等涉考涉招场所周边的交通安全工
作,考试期间负责在考点周边及有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7.区保密机要局负责指导、督促、检查考试各环节和试卷保
密室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对涉嫌考试作弊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技术鉴定,并提供相关工作支持,侦查监控贩卖作弊器材的行为。
8.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考生民族成分审核认定相关工作。
9.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提供医疗安全保障,防控重大疫
情发生。
1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
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
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监管经营性民办培训机
构,依法惩处不法商贩制销贩卖考试作弊器材等违法行为。
1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大考点周边及相关考试场所
周边建筑工地噪声和工业企业噪声的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考试
环境。
12.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确保考点周边、试卷保管及相关场所环境整洁,营造良好的招考环境。
13.区商务和科技局负责协调电信运营商保障各类招生考试
机构、有关学校在报名、试卷保管、考试、评卷、填报志愿和录
取等时段的网络畅通。
14.区供电分局负责试卷保管、报名、考试、评卷、填报志
愿及招生录取期间相关场所的电力供应。及时排除考点、填报志
愿场所等出现的突发停电故障。
15.区消防大队负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考试建筑内消防设
施是否完善、灭火器配备是否充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是否到位、
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等预案内容情况进行排查,做好中高考期
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和其他各种抢险救灾工作,提高警惕,确保考
点安全。
16.区气象局负责做好自然灾害的检测工作,指导考生所在
考点做好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7.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管理考点周边横幅、标语、广告
及城市环境治理等工作。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承办: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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