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61614831/2021-0293543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6-25 | |
发布日期: | 2021-07-02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G210线 添漫梁北至越家壕(查干)段改线 工程项目征收土地的公告 | |||
文 号: | 鄂康政发〔2021〕45号 |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G210线 添漫梁北至越家壕(查干)段改线 工程项目征收土地的公告G210线添漫梁北至越家壕(查干)段改线工程项目建设拟征收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内政办发〔2020〕16号)《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巴什区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项目名称:G210线添漫梁北至越家壕(查干)段改线工程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面积、用途 拟征地位置范围:原查干呼舒村三、五、六、七社 拟征地目的:建设G210线添漫梁北至越家壕(查干)段改线工程项目 拟征地面积:以最终占用测量为准 用途:道路建设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巴什区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由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征拆工作组,适时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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