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603061614831U/2020-282239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鄂康政办发〔2020〕53号
成文日期 2020-08-20 公文时效 失效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巴什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3 00:00
分享到:
【字体: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 

  现将《康巴什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                 

  

    巴什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康巴什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升政府治理能力和行政效能,构建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康巴什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为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国标准引领。充分运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以全国统一、系统完备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为引领,紧密自治区、市各部门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建立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 

  (二)坚持服务为民导向。坚持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出发点落脚点,把企业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政务公开效果的重要标准,及时、准确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增强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坚持依法依规施政。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政府有效施政和社会和谐。 

  (四)坚持突破改革创新坚持把创新突破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推行“互联网+政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手段,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探索创新 

  三、工作目标 

  (一)第一阶段。2020年10月底前,对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定制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依法依规编制和公布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建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建立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动态调整和权威发布机制。 

  (二)第二阶段。2021年3月底前,建立完备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第三阶段。2022年10月底前,形成权威发布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公众参与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全面覆盖我区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编制政务公开清单目录。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更新。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职能职责、“五公开”工作要求,于2020年8月30日之前编制完成本街道、本部门政务公开清单,并集中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政务公开全清单”栏目公布。 

  (二)编制区和街道两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重大建设项目、义务教育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全面梳理细化区、街道两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于2020年10月底前,依法依规完成区、街道两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审查、公布工作。事项梳理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余均应列入公开事项,且能够反映职责权限、符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标准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和方式等要素,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三)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各相关部门要参照国务院有关部门最新印发的其他领域标准指引(26个试点领域以外)和自治区相关部门制定提出的贯彻落实意见,及时做好其他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各街道、各部门应当建立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动态管理机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本系统职责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更新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集中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相关栏目向社会公布。 

  (四)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 

  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街道、各部门要于2021年3月底前,健全完善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制度规范,配套编制相应工作流程,并在康巴什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形成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推进政务公开覆盖行政权力行使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鼓励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制度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并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政务公开指标体系,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五)优化融合政务公开渠道,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精神,坚持把康巴什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权威平台,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完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着力打造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民政互动为一体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工作。各街道、各部门要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按照“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原则,于2021年6月底前,建设定位清晰、信息权威、运维规范、监督有效的政务新媒体账号,积极借助区级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于2020年12月底前,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设立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六)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提高政策解读工作能力。 

  各街道、各部门要及时传递中央、省、市、区的重大政策,准确解读具体贯彻执行措施,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鄂康政办发〔2020〕23号)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认真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丰富解读形式,优化解读流程,切实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和效果。做到政策公布时同步组织开展好解读工作,并及时在康巴什区政府网站“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相关栏目公开有关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 

  (七)完善政务舆情回应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协同联动。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务舆情回应主体,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会商、处置、回应和激励约束机制,规范舆情回应,不断提升回应效果。推进建立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公安、政务服务、智慧城市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同联动机制,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对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回应,多渠道、多平台提高解读回应到达率,共同做好基层政务舆情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分析、掌握社会公众政务公开需求,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 

  (八)强化线上线下公开渠道,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结合我区政务服务实际,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专栏、专区,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落实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编制完善《一次性告知单》,于2021年6月底前,汇总编制我区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优化升级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务新媒体精准推送等办事服务功能,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实体政务大厅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切实提升公开促服务的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 

  (九)发挥政务公开职能作用,完善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我区实际,于2021年9月底前,建立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和权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制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增加公众参与在政府绩效考核政务公开指标中的权重,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等,要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 

  (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延伸。 

  打通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将政务公开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各街道、各部门要指导支持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建立健全基层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要参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对指引中公开层级明确“街道、社区”级的事项,在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要综合利用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信息,方便群众及时知晓查询获取,同时在康巴什区门户网站上设置相应专栏集中公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各自职责任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细化具体任务,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积极有序推进。 

  (二)注重工作协同。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智慧城市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数据开放共享、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等方面,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合力。 

  (三)抓好队伍建设。各街道、各部门作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要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机构,配齐专职人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纳入本部门培训内容,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思想意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监督检查。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五位一体”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街道、各部门要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和监督检查,每月向区政务服务局报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切实取得实效 

    

图解: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巴什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巴什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附件下载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承办: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24

蒙ICP备11002510号-29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204号

网站标识码 1506000090

邮箱:kbszwfw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