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603061614831U/2019-2631787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鄂康安办发〔2019〕44号
成文日期 2019-12-11 公文时效 有效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康巴什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9-12-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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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冬春期间,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区安委办制定了《康巴什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决定从2019年12月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治理,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一)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商务、民政、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要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损坏停用,违规用火用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卫健部门要指导所辖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民政部门督促养老院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住建部门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商务部门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 

  (二)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 

  1.公安、住建、商务、文化和旅游(文物)、市场监管、能源(电力)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严格按照《康巴什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深化整治突出隐患,开展达标创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文化和旅游(文物)、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物督发201919号)要求,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改。 

  3.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应急厅等5部门联合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突出生产、销售、使用等重点环节,加强联合检查,完善监督机制。 

  4. 住建、商务、文化和旅游(文物)、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组织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5.电力部门要督促供电企业开展历史遗留火灾隐患整改“回头看”,深入开展自查自改。供电企业整改合格后可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检查,消防救援机构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大对供电企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指导供电企业消除火灾隐患,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全面推进社区检查巡查。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属地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内容,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集中组织开展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公安机关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年内对所列管单位全部普查一遍,指导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四)全面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各相关部门要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结合高危领域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消防安全纳入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内容,加强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针对居民尤其是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宣传,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五)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前,要组织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前置执勤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形势研判。要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2019年12月底前,召开1次常务会或办公会,专题研判冬春季火灾形势,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救援机构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向政府专题报告,并将各行业系统火灾管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加强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二)集中培训发动要组织行业部门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厘清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掌握检查内容、方法。 

  组织单位自查督促单位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四)行业系统排查。各行业部门、具有行业管理性质的大型企业要指导监督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加大核查力度,对自查自改不到位的,督促重新开展。 

  (五)严格执法检查、集中曝光督办。消防救援机构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要求,结合开展的消防安全治理行动,依法严格执法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六)实行清单治理。分行业、分领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年底前,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七)重点约谈推进。提请政府要重点约谈一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下一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国有重点企业。有关部门重点约谈一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部门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通过约谈,督促各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消防救援机构要对大型连锁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重点约谈。 

  (八)实施联合惩戒。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工作步骤 

  康巴什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1215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别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1216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20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季节天气寒冷、干燥多风,用火用电多,促销活动多,物流、购物等场所火灾荷载增加、人流密集,火灾高发、易发。各部门务必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康巴什区安委会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康巴什区消防大队。 

  (三)严格督导问责。组织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并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名单(姓名和电话),请于2019年1215日前报送康巴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康巴什区消防大队)。同时,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的每月25日,各成员单位要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0年3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以上材料均发至邮箱594495208@qq.com。 

  联系人:郭焱扉                  

  联系电话:15149776998 

                                                                       康巴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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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承办: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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