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民政局关于持续征选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服务机构的公告

来源:康巴什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14:59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印发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民政发〔2025156号)文件要求公开征选承接康巴什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发放相关服务的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持续至2026年12月31,有意愿参与的机构可任选一工作日到康巴什区民政局报名。 

  二、征选对象 

  1.依法登记注册,具备养老服务相关资质,能够承接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发放、服务对接等相关工作的市场主体。 

  2.电子消费券适用于自愿参与、信誉良好的养老服务机构(企业)、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三、申报条件 

  (一)养老服务机构(企业) 

  1.依法办理登记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并在民政部门备案,具有收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 

  2.承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3.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 

  4.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1.依法办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2.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 

  3.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三)专业评估机构 

  1.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评估机构内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能够理解评估指标、掌握评估要求。 

  3.承接政府购买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的评估机构不能参与提供与评估结果有任何关联性的养老服务,且与依评估结果提供养老服务及补贴的养老服务机构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 

  4.评估机构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中进行统一管理。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相关资质证书及证明材料(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服务场地证明等); 

  3.承诺书(附件)。 

  4.申报组织需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康巴什区民政局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康巴什区民政局 

  联系地址:孵化大厦3楼310B办公室 

  咨询电话:0477-8599776 

  电子邮15147754735@163.com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养老服务领域失信名单; 

  2.征选无报名费用; 

  3.民政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调整相关要求,最终解释权归康巴什区民政局所有。 

    

    

  附件:1.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2.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民政局 

  2026年6月23日 

        附件1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2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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