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政策】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3-14 15:25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为推动创业就业和人才强区工程,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根据《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328号)文件精神,现就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储备高校毕业生基本条件 

  1.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

  3.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

  4.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脱离岗位人员、在读研究生均不在招募范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一经发现取消服务资格。

  (注: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内蒙古户籍要求为招募202311日前落户)

  二、储备企业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康巴什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二)储备人才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营证照完备;

  2.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项目;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年以上;

  4.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5.能够提供培养、锻炼储备人才的工作岗位;

  6.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无不良用工记录。

  三、待遇及经费保障 

  储备高校毕业生享有所在储备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人社部门对储备到企业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500元的补贴(补贴作为储备高校毕业生待遇构成部分,由储备企业代为申领,储备企业可自行制定发放方案),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足部分由储备企业补齐。储备企业负责为储备高校毕业生按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大病医疗,上岗当月必须参保)。储备期为2年,时间从当年81日至第三年731日。

  四、报名流程及时间节点 

  (一)3月—5月发布招募储备企业和人员公告。企业申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企业审批表》(见附件1)。

  (二)6月人社部门对报名企业和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招储备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审核:《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登记表》两份(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上述材料由企业一并报送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根据招募计划和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储备人才人选。

  (三)签订储备协议。7月上旬旗区人社部门组织人员体检(参照《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人员健康状况要求》执行,见附件3),并与储备企业和选拔的高校毕业生签署《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参考范本见附件4)。储备人才签署储备协议后,除身体原因、不可抗力等特殊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需经人社部门批准同意。

  7月中旬企业报送《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企业审批表》(见附件1)及《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等纸质材料。

  (四)岗前培训、上岗。由储备企业对入选高校毕业生统一组织岗前培训。8月1日储备人员统一上岗。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乔东

  联系电话:0477-8599902 

  联系地址:康巴什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康巴什区孵化大厦416室)

  附件:1.企业审批表

  2.计划登记表

  3.人员健康状况要求

  4.储备协议

  5.信息汇总表

  6.考核表

  7.服务期满人员花名册

  8.服务证书申请表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3月13 

        附件1:企业审批表.doc
        附件2:计划登记表.doc
        附件3:人员健康状况要求.doc
        附件4:储备协议.doc
        附件5: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6:考核表.xls
        附件7:服务期满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8:服务证书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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