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4〕373号)与《鄂知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171号)文件规定,现对我区1家企业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康巴什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我中心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受理部门:康巴什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7-5112476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孵化大厦(区政府大楼东侧414室)
邮政编码:017010
附件: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名单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