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 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 力位阶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事项类别 (法定公 开、其他)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对应 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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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社 会 | 特 定 群 体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三级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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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业信息服务 | 1.1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1.1.1就业政策法规具体内涵、办理流程、具体咨询方式 | 1.就业创业政策项目 2.对象范围 3.政策申请条件 4.政策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地点(方式) 7.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章 政策支持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章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综合办公室 | 向社会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 | |
1.2岗位信息发布 | 1.2.1岗位信息线上发布线下举办招聘会等。 | 1.招聘单位 2.岗位要求 3.福利待遇 4.招聘流程 5.应聘方式 6.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三章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综合办公室 | 负责岗位紧缺需求目录发布、企业用工需求及求职信息登记发布等信息服务工作 | ||
1.3求职信息登记 | 1.3.1线上线下登记求职信息 | 1.服务对象 2.提交材料 3.办理流程 4.服务时间 5.服务地点(方式) 6.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2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3.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章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综合办公室 | 负责岗位紧缺需求目录发布、企业用工需求及求职信息登记发布等信息服务工作 | ||
1.4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 | 1.4.1发布市场工资具体内容、依据等 | 1.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2.相关说明材料 3.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章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综合办公室 | 负责市场就业基本情况整理汇总 | ||
1.5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1.5.1线上线下发布职业培训的具体申报内容及办理流程 | 1.培训项目 2.对象范围 3.培训内容 4.培训课时 5.授课地点 6.补贴标准 7.报名材料 8.报名地点(方式) 9.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4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法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就业创业室 |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 ||
2.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 2.1职业介绍 | 2.1.1线上线下发布职业介绍具体内涵和办理流程 | 1.服务内容 2.服务对象 3.提交材料 4.服务时间 5.服务地点(方式) 6.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5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法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综合办公室 | 负责市场就业基本情况整理汇总 | |
2.2职业指导 | 2.2.1线上线下发布职业指导具体内涵和办理流程 | 1.服务内容 2.服务对象 3.提交材料 4.服务时间 5.服务地点(方式) 6.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6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法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综合办公室 | 负责市场就业基本情况整理汇总 | ||
2.3创业开业指导 | 2.2.1线上线下发布创业指导具体内涵和办理流程 | 1.服务内容 2.服务对象 3.提交材料 4.服务时间 5.服务地点(方式) 6.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法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综合办公室 | 负责市场就业基本情况整理汇总 | ||
3.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3.1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3.1.1线上线下发布公共就业服务具体内容 | 1.活动通知 2.活动时间 3.参与方式 4.相关材料 5.活动地址 6.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法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
1.法律 3.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综合办公室 | 负责市场就业基本情况整理汇总 | |
4.就业失业登记 | 4.1失业登记 | 4.1.1明确失业登记具体内容与经办流程 | 1.对象范围 2.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3.申请条件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限 7.办理地点(方式)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9.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3.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就业创业室 | 对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 | |
4.2就业登记 | 4.2.1明确就业登记具体内容与经办流程 | 1.对象范围 2.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3.申请条件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限 7.办理地点(方式)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9.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三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就业创业室 | 进行单位就业登记和灵活就业登记 | ||
4.3《就业创业证》申领 | 4.3.1明确就业创业证具体内容与经办流程 | 1.对象范围 2.证件使用注意事项 3.申领条件 4.申领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限 7.办理地点(方式) 8.证件送达方式 9.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就业创业室 | 为做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后的人员及认定后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就业创业证》 | ||
5.创业服务 | 5.1创业补贴申领 | 5.1.1明确创业补贴申领具体内容与经办流程 | 1.文件依据 2.政策对象 3.补贴标准 4.申请条件 5.申请材料 6.办理流程 7.办理时限 8.办理地点(方式)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10.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就业创业室 | 开展创业培训工作 | |
5.2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5.2.1明确创业担保贷款申领具体内容与经办流程 | 1.文件依据 2.政策对象 3.贷款额度 4.申请条件 5.申请材料 6.办理流程 7.办理时限 8.办理地点(方式)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10.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1.法律 3.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就业创业室 |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 ||
6.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6.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6.1.1明确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具体内容与经办流程 | 1.文件依据 2.对象范围 3.申请条件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限 7.办理地点(方式)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9.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章 就业援助 第五十二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3.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就业创业室 | 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认定 | |
6.2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6.2.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的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1.文件依据 2.政策对象 3.补贴标准 4.申请条件 5.申请材料 6.办理流程 7.办理时限 8.办理地点(方式)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10.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5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第三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失业保障室 |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援助。 | ||
6.3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6.3.1明确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具体内容与经办流程 | 1.文件依据 2.政策对象 3.补贴标准 4.申请条件 5.申请材料 6.办理流程 7.办理时限 8.办理地点(方式)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10.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6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公开的主体和范围,第三章 主动公开,第四章 依申请公开,第五章 监督和保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政策支持 第三章 公平就业 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六章 就业援助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八章 法律责任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力资源市场培育 第三章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第四章 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六章 法律责任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就业创业室 |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发放 | ||
6.4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6.4.1明确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具体内容与经办流程 | 1.文件依据 2.政策对象 3.补贴标准 4.申请条件 5.申请材料 6.办理流程 7.办理时限 8.办理地点(方式)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10.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7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就业创业室 | 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认定 | ||
6.5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 6.5.1明确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具体内容与经办流程 | 1.文件依据 2.政策对象 3.补贴标准 4.申请条件 5.申请材料 6.办理流程 7.办理时限 8.办理地点(方式)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11.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8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就业创业室 | 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认定 | ||
7.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7.1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 7.1.1流动人员档案接收转递等服务工作 | 1.文件依据 2.政策对象 3.申请条件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限 7.办理地点 (方式) 8.办理结果 9.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9号)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 (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人才服务保障室 | 对流动人员档案接收转递等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进行保障,促进人才资源顺畅有序流动 | |
7.2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 7.2.1明确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内容 | 1.文件依据 2.政策对象 3.补贴标准 4.申请条件 5.申请材料 6.办理流程 7.办理时限 8.办理地点(方式) 9.办理结果 10.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0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使用就业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社会保险补贴。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第三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人才开发室 | 认定就业见习单位,发放就业见习补贴 | ||
7.3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7.3.1明确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1.文件依据 2.政策对象 3.补贴标准 4.申请条件 5.申请材料 6.办理流程 7.办理时限 8.办理地点(方式) 9.办理结果 10.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1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使用就业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社会保险补贴。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第三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人才开发室 | 按照规定发放创业补贴 | ||
7.4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 7.4.1 明确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办理流程 | 1.文件依据 2.政策对象 3.补贴标准 4.申请条件 5.申请材料 6.办理流程 7.办理时限 8.办理地点(方式) 9.办理结果 10.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2.《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使用就业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社会保险补贴。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第三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人才开发室 | 按照规定发放社保补贴 | ||
8.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 | 8.1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 8.1.1明确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内容 | 1.文件依据 2.购买项目 3.购买内容及评价标准 4.购买主体 5.承接主体条件 6.购买方式 7.提交材料 8.购买流程 9.受理地点(方式) 10.受理结果告知方式 11.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3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3.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章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综合办公室 | 负责市场就业基本情况整理汇总 | |
9.国(境)外人员入境就业 | 9.1国(境)外人员入境就业 | 9.1.1明确国(境)外人员入境就业具体内容 | 1.文件依据 2.对象范围 3.申请条件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限 7.办理地点(方式)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9.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3.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章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
1.法律 2.行政法规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综合办公室 | 负责市场就业基本情况整理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