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康巴什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分析报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的重要指示精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一周年以来,行政复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现就我区2024年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分析报告汇报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行政复议案件基本情况。2024年,康巴什区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复议申请55件、受理55件。在受理的案件中,已审结39件,尚在审理16件。按行政管理类别统计,我区受理的案件主要集中在市场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具体情况为:市场监管局受理30件,占比为58.8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12件,占比为23.52%;公安分局受理6件,占比为11.76%;财政局受理2件,占比为3.92%,科技局受理1件,占比为1.96%。与去年相比,市场监管类占比有所上升。
按案件审结情况统计,我区已审结的39件案件中,其中驳回9件,撤回17件,维持11件,确认违法2件。
(二)行政应诉案件基本情况。2024年,我区严格贯彻行政诉讼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应诉案件总数20件,其中经复议后的应诉案件共计5件,2023年复议后应诉案件3件,2024年复议后应诉案件2件,经复议后无败诉案件。其他行政应诉案件中有1起败诉案件,败诉方为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同时,与区法院、政府办、区直各部门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在开庭前3日向被诉行政机关下发出庭应诉提醒函,以上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能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出庭应诉,截至目前,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行政复议案件主要特点
一是行政复议案件明显上升。2024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比2023年上升112%。二是行政复议案件涉及领域较为集中,从行政管理类别上看,纠纷焦点主要集中在市场监管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个类别。其中,市场监管2023年涉及行政不作为的案件为8件,2024年涉及行政不作为的案件为22件,案件数量的增长反映出在群众法治维权意识逐年提升的背景下,行政执法规范化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三、行政复议服务高质量发展情况
(一)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开通涉企行政复议热线。在案件受理环节实行“即收即受”,2024年至今,共受理11起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均涉及工伤认定,不存在不予受理的情形,全部即收即受。二是依托4个基层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实现行政复议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多办,不断深化细化行政复议便民举措,真正实现行政复议“零距离”,打通行政复议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打好“提升办案质量拳”,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优化行政复议受理工作、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流程、强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以及加大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力度,确保行政复议办案质量过硬。
(二)深化行政复议调解效能,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是把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目标,积极转变工作思路,从“以裁为主”向“裁调并重”转变,突出案情分析,强化针对性调解。二是整合调解资源,精准适用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机制。对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行政不作为等行政复议案件,注重沟通协调,按照“能调尽调”原则,依托基层组织调解力量,邀请相关部门和行业专业调委会、社会律师等,综合运用复议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三调联动”方式,分段分类优先适用调解程序,把调解、和解贯穿于复议案件审理的各环节。其中,有2起涉企的行政复议案件经过沟通协调后,复议申请人主动提交行政复议撤回申请书,与被申请人进行和解,从而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对于疑难复杂的案件,联合康巴什区检察院通过以案释法,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及时沟通解决双方矛盾。2024年,截至目前,达成调解和解的案件共计17件,调解和解率达到43%,与2023年相比提升了9%。
(三)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效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行政复议精准监督与行政执法全面监督相结合,从深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入手,针对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执法不严、程序违法等执法问题及时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和行政复议意见书,实现以点带面,以案促改。让行政复议与执法监督“联合作战”,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倒逼行政机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截至目前,我区共纠错行政复议案件2起,发出1起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1起行政复议意见书,2起行政复议纠错风险告知书,涉及部门均已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康巴什区司法局将围绕行政复议工作新要求,
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始终坚持把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各环节、全过程,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功能优势。加强府院联动,积极探索与法院联系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的良性互动机制,搭建互通共享的交流平台,建立疑难复杂案件处理标准共商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二是开展广泛宣传,提升行政复议知晓率。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宣传行政复议法的主要内容和行政复议的职能作用、制度优势,提升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引导群众依法依规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三是聚焦队伍建设,提升行政复议人员履职能力。定期组织行政复议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办案人员专业素质和案件审理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同时,通过人才引进等方式充实行政复议专兼职办案人员力量,配备专职律师参与案件办理,建立公职律师参与案件办理机制,有效提升行政复议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