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康巴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14 16:11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康巴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b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康巴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联系(办公及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孵化大厦4楼409;电话:0477-859933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康巴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主线,扎实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区国资委严格落实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管理制度,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康巴什国资”微信公众号全面深入地反映了我委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成果。2024年,区国资委通过康巴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12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内容等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区国资委未收到政府依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国资委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巴什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的通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巴什区政府信息发布机制的通知》等相关制度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方面,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发布、监督考核等措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另一方面,有力有效推进“放管服”改革、“四办”工作,创新开展“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政府系统“两优”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一站式”、集成式政务服务,全力落实“四办”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根据《条例》及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规定,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职能,严格执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此外,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的规范化管理,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政务新媒体平台账号,确保发布信息的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国资委积极发挥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优化调整栏目设置,完善功能。

  (五)监督保障。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深入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确保公开的信息有依有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与问题。一是信息发布量还需提升,围绕区国资委重点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成效仍需加强;二是工作人员信息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委将加强对政务信息相关理论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力度,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区有关文件要求,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的维护和保障。二是提高政务公开信息报送质量,加大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和重点领域信息报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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