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公安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康巴什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13 16:57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康巴什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bs.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办公室联系(康巴什区乌兰木伦街1号院内;联系电话:0477-858078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康巴什公安分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准确把握工作核心,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建设,切实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有效提升信息资源管理与公开平台的效能,全面增强政务服务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及时更新了机关简介和职能信息、行政执法公开信息、户籍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时公开2023年度决算和2024年度预算;政府采购类信息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对外发布;公开行政许可102起,行政处罚280起。在康巴什区信息采编系统报送信息53条,被采用4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康巴什公安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依规按时办理完结,未发生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

  (四)平台建设

  根据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的指导,不断完善信息内容的审核与发布流程,以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及时性,保护公民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我单位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积极参加并组织开展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修订完善我单位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每年按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前审查存在不足,公开发布信息虽未出现泄密事件,但出现过公开信息存在错敏字现象;部分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较晚。

  对此,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前审查制度,细化审核内容,加强拟稿人员培训工作,从源头减少错敏词出现情况,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权威、有效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公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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