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事故备案、工伤认定申请及劳动能力鉴定线上申报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区社保局:
按照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统一部署,工伤保险信息系统于2020年9月正式上线运行,现就全区工伤保险统一的信息系统上线后工伤保险业务经办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伤事故备案
(一)备案范围
本单位参保职工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情形的事故伤害的,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72小时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二)备案方式
1、网络备案,登录http://106.74.0.247:7001/nmsi/备案登记。注册登录后点击右侧“认定管理-工伤备案”。
2、微信备案,关注“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工伤认定-工伤事故备案”。
3、窗口备案,到康巴什区社保局业务窗口进行事故备案,窗口填写工伤事故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
二、工伤认定申请
(一)申请范围
本单位参保职工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情形的事故伤害的,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内区人社局递交工伤认定申请。
参保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工伤事故备案或递交工伤认定申请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超出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后工伤职工所发生的因工伤导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二)办理流程
1、网上预材料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http://106.74.0.247:7001/nmsi/ 注册登录后点击左侧菜单栏“认定管理-预材料申请”,填写相关材料后在下部点击材料上传。全部材料上传完毕后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核。也可通过微信备案,关注“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工伤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单位)”。按照网页提示上传相应材料并提交。
区人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组审核预材料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将通知现场递交纸质材料。
2、现场递交材料
材料网上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需现场向区人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组递交申请材料。区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后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
三、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因公、非因公)
(一)申报方式:
1、鉴定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http://106.74.0.247:7001/nmsi/ 注册登录后点击左侧菜单栏“鉴定管理-鉴定申请”,填写相关材料后在下部点击材料上传。全部材料上传完毕后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核。也可通过微信备案,关注“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工伤认定-劳鉴(单位)”。按照网页提示上传相应材料并提交。
区人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组审核预材料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将通知现场递交纸质材料。
(2)现场递交材料
材料网上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需现场向区人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组递交申请材料。
(3)递交时间
每季度5日之前递交纸质版材料到区人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组。
区人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组电话:0477-8599887
地址: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E212审批室(CBD
T1-T2裙楼)
区社保局窗口电话:0477-8586321
地址: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F206-F208窗口(CB
DT1-T2裙楼)
特此通知。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