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 严惩不贷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11月25日,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1起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拒不支付违法行为。
经查实,郭某某经营的鄂尔多斯市怡康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位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实施了下列违法行为:
1.拖欠劳动者张繁荣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工资共计玖仟壹佰壹拾陆元整(¥9116.00);
2.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法定节假日安排高金生、张繁荣、谢丽君、郭润霞等4名劳动者工作,工资报酬未按照法律要求百分之三百支付;
3.未依法为你单位全体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经我局责令改正仍不改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内政办发[2014]42号)于2019年11月25日我局将该单位列入黑名单,形成“一旦拖欠,处处受限”的局面。将存在着主观故意,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生产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通报,加强企业信用约束,加大企业失信成本。这不仅对于违法违规企业有很大的威慑惩戒作用,对其他企业来说也是一种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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