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 严惩不贷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12-03 11:00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1125日,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1起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拒不支付违法行为。 

  经查实,郭某某经营的鄂尔多斯市怡康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位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实施了下列违法行为: 

  1.拖欠劳动者张繁荣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工资共计玖仟壹佰壹拾陆元整(¥9116.00); 

  2.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法定节假日安排高金生、张繁荣、谢丽君、郭润霞等4名劳动者工作,工资报酬未按照法律要求百分之三百支付 

  3.未依法为你单位全体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我局责令改正仍不改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内政办发[2014]42号)2019年1125我局将该单位列入黑名单形成一旦拖欠,处处受限的局面。将存在着主观故意,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生产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通报,加强企业信用约束,加大企业失信成本。这不仅对于违法违规企业有很大的威慑惩戒作用,对其他企业来说也是一种警示教育 

相关链接

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