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政策】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6-08 15:51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就业创业工作,扶持自主创业人员及小微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增加就业总量,形成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现就开展康巴什区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范围 

  在康巴什区内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牧民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二、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16-50周岁;男:16-60周岁);2.在康巴什区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所从事的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贷款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必须在注册营业执照之前登记过失业。 

  三、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所需资料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于一张纸),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残疾人分别提供毕业证、退伍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参加过创业培训的同时提供《创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3.《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4.贷款人近期1寸彩照2张(无底色要求);5.申请窗口领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2份并按要求填写;6.贷款人《就业创业登记证》如未办理,需提前到CBD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人社综窗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同时提供2寸彩照2张(无底色要求),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个人担保条件及提供资料 

  为申请创业贷款人提供担保,需满足下列条件:1.个人必须为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或国有企业单位在编职工。贷款额度为10万元以上20万元及以下需1人担保,贷款额度为10万元以下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可以免担保;2.担保人需征信良好(以放贷银行核查信息为准),夫妻间不能提供担保。 

  五、小微企业申请贷款应具备条件 

  1.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调整为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六、小微企业申请贷款需提供资料 

  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户口本;4.企业职工花名册;5.社会保险登记证(附上年度最后1个月和申请前1个月缴费凭证);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及工资表(上年度最后1个月或申请前1个月工资发放表);7.以上资料需提供一式两份。 

  七、贷款额度、期限及利息担负情况 

  个人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由就业部门和经办银行经贷前调查后,根据申请人吸纳就业人数、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和担保人情况确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为三年,到期后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创业担保贷款利息由借款人和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借款人或小微企业承担的利息为LPR-150BPLPR是指当期中国人民银行的市场报价利率,150BP1.5%)部分,其余由财政给予贴息。贷款利息采取按季结息方式,具体结息有关事宜由放贷银行负责解释和落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次数不超过3次。 

    

  申请地点:CBD二楼C区人社综窗;咨询电话:0477-5112476 

    

    

  康巴什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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