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场监管领域部 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 版)和 2024 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08 15:31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等文件 精神,结合康巴什区实际,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编制了《康巴什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 版)》和《康巴什区 2024 年度 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 下简称清单和计划),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牵头单位要根据《计划》,组织发起部门联合抽查, 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联合抽查,确保抽查任务完成,推动市场监 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各有关单 位要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要将企业信用风 险状况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合理确定监管重点、 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推动从无差别、粗放式监管向差异 化、精准化监管转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对全区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进行 修改完善,形成了《康巴什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版)》,明确抽查事项和检查对象。各有关单位要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对已建立的抽 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未建立抽查事 项清单的部门,要尽 快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 内容、 方式等。同时,要依法依职责,完善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 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库,并根据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 维护管理。 

  三、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任务原则上均应通过协同监 管平台(内蒙古)监管平台完成,按照“谁发起、谁组织、谁负”原则,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参与部门,制定抽查计划、启动 抽查任务、督促按时录入检查结果。各牵头部门在制定年度联合 抽查计划时应以符合监管实际、提升监管效能为原则。各参与部 门要主动积极响应配合发起部门完成 联合检查任务,并按时填 报上传检查结果。对未列入年度联合抽查计划的临时联合抽查任 务,牵头部门要经向联席会议报备同意后方可组织发起。 

  (联系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场监管局李伟,联系电话:8117003) 

    

    

  附件:1.《康巴什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版)》

      2.《康巴什区 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1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版))(1)(1).xls
        附件2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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