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决算公开及其说明

来源:康巴什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10-20 13:21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监督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三)依法组织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根据授权,组织协调开展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依法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制售假劣药品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五)贯彻实施药品流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初审药品零售企业资格。  

  (六)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法规、规章,依法对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其违法行为。  

  (七)承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监督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三)依法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根据授权,组织协调开展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依法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制售假劣药品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五)贯彻实施药品流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初审药品零售企业资格。  

  (六)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法规、规章,依法对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其违法行为。  

  (七)承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康巴什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推动健全协作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康巴什心情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工作。 

  内设办公室,主要对接党办、政办、组织部、信访局、综治办、人大、政协以及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科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党建、纪检、督查、信访、综治、工青妇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及其它事物;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年度考核工作等共性目标工作。 

  人事计财股,负责人事、劳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拟定新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局设备配备、预决算执行、财务管理、基建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等工作。 

  党建宣教室,负责草拟全局学习及宣传方案、计划的草拟;负责单位对外宣传工作,维护好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负责大型宣传活动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教育培训、考察学习、对外交流、组织各业务科室做好职责范围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政相对人的教育培训工作等工作。 

  综合协调股,承担康巴什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督促检查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法律法规、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和相关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各街道和相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拟定新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统计,分析预测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调查研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新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街道监督员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策研究,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监督检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监督、规范、审核机关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罚案件;指导和实施新区稽查执法、产品召回和案件查处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等工作;指导本系统法制建设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拟订食品药品科技发展规划、项目管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标准并监督标准实施;负责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各类业务案卷的规范工作。 

  餐饮服务监管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掌握分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拟定餐饮环节监管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负责指导餐饮服务企业行政许可工作;负责餐饮服务环节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消费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食品生产监管股,掌握分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拟定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依法指导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依法查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食品流通监管股,掌握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行政初审,并依法办理食品流通行政许可;监督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日常监管、安全监督检查及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酒类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药械保化监管股,掌握分析药品生产流通、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相关许可初审、广告初审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企业)日常监管;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制定药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抽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监督实施执业药师(驻店药师)资格管理制度,承担执业药师(驻店药师)注册和继续教育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法律、法规和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蒙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及药品生产、蒙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实验等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中药材专业市场、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药源性兴奋剂等;组织实施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管理和医疗器械产品监督抽验工作;负责履行新区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监督管理指导开展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工作;负责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发企业和销售代理商备案登记工作。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调查处理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负责收集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建立相关共享平台,为合理用药提供基础数据;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评价工作。 

  行政审批股,负责新区食品流通、餐饮、生产各环节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股室间行政审批资料的传递;督促相关职能股室按审批时限依法做好现场检查程序;负责行政许可的终审签发、制证、发证工作;负责行政许可的档案管理。 

  、稽查大队,负责对案件进行跟踪办理,审核。并对各类活动进行保障,对每年的食品药品抽检任务进行全方位负责。 

  食品检验实验室,负责新区食品、药品、化妆品和保健食品日常快速检验工作,开展常见食品微生物、重金属、理化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定性快速检测能力,并为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撑。 

  滨河食药监管所、康新食药监管所、哈巴格希食药监管所、青春山食药监管所,餐饮服务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药械保化监管股以及食品生产监管股以股室为单位分别下沉滨河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青春山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康新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以及哈巴格希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作为新区食药局的派出机构,基于人员力量不足的实际问题,街道监督所暂时只承担部分管理职能,具体包括:负责辖区内学生小餐桌、小区内餐饮的清查摸底及管理工作;承担监管辖区内社会宣传工作;承担所属街道、新区食药局以及市食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预算数为:综合收支353.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支为353.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为0万元,其他收支为0万元。 

  2016年决算数为:综合收支429.83万元,其中216年财政拨款收支为385.99万元,结转上年财政拨款43.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为0万元,其他收支为0万元。 

  2016年预算与决算差异率为17.65%,造成这个差异率的原因是2016年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担负着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相关工作,按照2016年6月下达的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考试指标和工作需求,康巴什新区需满足现有的四个街道办事处新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工作,因此在原有预算外追加43.84万元的基层食品药品监督所建设经费。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429.83万元,支出总计429.8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50.26万元,增长53.7%;支出增加150.26万元,增长53.7%。主要原因:一是按照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城市任务考核指标以及工作开展需求,新建4个食品药品基层监督管理所,每个基层所初期建设需投入费用20万元;二是按照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工作要求,我局根据任务指标新建食品药品追溯管理系统,期初建设投入费用为20万元;三是因我局成立时间不足两年,部门人员均是从各个单位抽调而至,所以为了加大基层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建设需求,在2016年期间多次派出干部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增加了相关的人员培训费用。四是2016年期间我局新调配10名工作人员,相关的人员经费也进行了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85.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99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4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04万元,占98.5%;项目支出5.01万元,占1.5%;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9.83万元,支出总计429.8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50.26万元,增长53.7%;支出增加150.26万元,增长53.7%。主要原因:一是按照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城市任务考核指标以及工作开展需求,新建4个食品药品基层监督管理所,每个基层所初期建设需投入费用20万元;二是按照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工作要求,我局根据任务指标新建食品药品追溯管理系统,期初建设投入费用为20万元;三是因我局成立时间不足两年,部门人员均是从各个单位抽调而至,所以为了加大基层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建设需求,在2016年期间多次派出干部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增加了相关的人员培训费用。四是2016年期间我局新调配10名工作人员,相关的人员经费也进行了增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04万元,占98.5%;项目支出5.01万元,占1.5%。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7.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9.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5.23万元、津贴补贴141.17万元、奖金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33万元,较上年增加75.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期间我单位新进工作人员10名,其中正式干部(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公用经费77.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56万元、印刷费5.15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差旅1.94万元,维修费5.19万元,专用材料费14.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85万元,邮电费0.53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9.9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0.75万元,较上年增加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单位新增了工作人员10名,同事按照各大中型活动保障检查以及创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城市期间的各项指标开展工作,期间新购置办公设备和相关检验设备,加大了监管保障和日常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同年我单位新打造四个基层标准化监督所,增加了公用经费的各项支出。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预算的9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预算的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我单位2016年期间未发生人员因公出国(境);二是我局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合计4.5万元,尚未超出预算指标;三是2016年期间我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用于车辆购置支出,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单位尚未购置公务用车和特种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保养、维修、保险等费用的支出。车均运维费2.2万元,较上年增加1.9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16年期间重大活动保障及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期间保障检查频次增多,车辆出行次数和使用次数较上年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84万元,比2015年增加38万元,增长95.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10.56万元、印刷费5.15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差旅1.94万元,维修费5.19万元,专用材料费14.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85万元,邮电费0.53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9.9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0.75万元,较上年增加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单位新增了工作人员10名,同事按照各大中型活动保障检查以及创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城市期间的各项指标开展工作,期间新购置办公设备和相关检验设备,加大了监管保障和日常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同年我单位新打造四个基层标准化监督所,增加了公用经费的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1万元,比2015年增加57.1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6年期间我单位按照创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相关要求,同时根据工作开展的需要,打造了四个基层标准化监督所的一期工程,同时加大了对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和日常监管期间的工作推广和宣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6年期间我单位尚未进行政府采购工程工作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9万元,比2015年增加10.29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5年单位刚组建,尚未开展政府招标工作,而2016年期间按照创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相关要求,同时根据工作开展的需要,打造了四个基层标准化监督所的一期工程所支付的办公设备和检验检测设备项目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主要原因是:2016年期间我单位尚未购置公务用车;一般公务用车0辆,比2015年减少2辆,主要原因是:2016年下半年我单位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公务用车管理改革工作,因我单位尚未落实车辆编制,故将现有的公务用车交回本级政府公务用车领导管理小组;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单位尚未购置相关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比2015年减少2辆,主要原因是:2016年下半年我单位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公务用车管理改革工作,因我单位尚未落实车辆编制,故将现有的公务用车交回本级政府公务用车领导管理小组;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15年增加0辆,主要原因是:2015、2016年我单位尚未购置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我单位尚未购置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我单位2016年尚未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所属绩效目标,该目标是指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并对绩效指标及标准予以细化量化。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跟踪、开展绩效评价等重要基础和依据。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内对本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预期保障程度。一般不单独设定,而是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统筹考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以下简称专项绩效目标),是指市级部依据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单位通过权一个会计年度内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及所属各股室所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预算绩效目标评价:我单位实施该绩效目标后总体情况良好,绩效目标管理原则尚遵循“全面规范、公开透明、勤俭节约、讲求绩效”的原则,以预算资金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批复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 

  2016年会计年度期间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但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细化,针对我局预算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改进方法   

    1、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   

    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政府和鄂尔多斯市政府及康巴什新区管委会相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和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绩效目标的申报迫使预算单位各业务部门更深入地参加到部门预算编制的工作中来,逐步纠正和改变业务部门“编制预算仅财务一家之事”这种狭隘观念,同时,也将财政部门细化审核预算的压力适当分解到各预算单位,对今后我单位财务管理能力提出新要求。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勇鹏    联系电话:0477-8395997 

 

 附件下载: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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