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规划局康巴什分局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规划局康巴什分局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规划局康巴什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按权限负责康巴什地区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报规划编制计划建议,配合市局编制各类规划;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乡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初审工作;参与草拟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技术规程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我局下设综合办公室和业务办公室两个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我局财务、人事、党建、党风廉政、政务公开、收发文、会议等综合事务性工作;业务办公室负责我局规划、用地、市政、工程等业务性工作。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规划局康巴什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我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为4,810,211.26元,与上年对比,财政收入增加了3,364,408.45元,增加原因包括人员工资上涨、将部分暂付款列支及250万元的设计费拨款;城乡社区管理科目共支出1,675,707.07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87,714.50元,增加原因为设计费支出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4,810,211.26元,支出总计1,675,707.07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364,408.45万元,增长232.70%;支出增加387,714.50元,增长30.1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上涨;二是将部分暂付款列支及250万元的设计费拨款;三是设计费支出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481.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1.02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6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5万元,占18.5%;项目支出136.52万元,占81.5%。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810,211.26元,支出总计1,675,707.07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364,408.45元,增长232.70%;支出增加387,714.50元,增长30.1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上涨;二是将部分暂付款列支及250万元的设计费拨款;三是设计费支出增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5万元,占18.5%;项目支出136.52万元,占81.5%。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4万元,津贴补贴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4万元,住房公积金2万元,购房补贴1.2万元,较上年减少9.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5.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9万元,印刷费0.09万元,邮电费0.71万元,差旅费1.62万元,维修费0.08万元,培训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万元,较上年减少1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从严从简办公,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开支。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预算的9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的9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90.4%。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5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万元,占93%;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占7%。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6万,用于车辆日常支出,较上年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车辆燃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1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1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设计院人员。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6万元,比2015年减少14.06万元,降低72.4%。主要原因是:积极压缩部门运行开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去年大幅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5年减少-7.21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部门本年度未进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部门本年度未进行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部门本年度未进行政府采购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主要原因是:部门无部级领导;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主要原因是:部门未新增公务用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主要原因是:部门无执法权限,不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主要原因是:部门职能不涉及特种专业技术,不配备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主要原因是:部门未新增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雨淅 联系电话:0477-8595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