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规划局康巴什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规划局康巴什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来源:鄂尔多斯市规划局康巴什分局 发布时间:2017-07-21 11:27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规划局康巴什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按权限负责康巴什地区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报规划编制计划建议,配合市局编制各类规划;2.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乡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初审工作;3.参与草拟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技术规程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综合办公室和业务办公室两个办公室。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康巴什规划分局预算收入630.6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康巴什规划分局预算支出63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21.9万元,公用经费6.78万元;项目经费支出602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康巴什规划分局“三公”经费预算为0.14万元,无因公出国和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康巴什规划分局无政府采购。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四、名词解释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指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财政局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干部管理处的支出。

(九)节能环保(类)能源节约利用(款):指财政局本年度发生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项目财政拨款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财政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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