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公用事业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负责康巴什城区、北区、体育中心片区、赛车城片区等建成区范围内部分城市管理职能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市政环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康巴什区实际,拟订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制康巴什区市政环卫事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工作目标经区政府办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所有道路路面、侧缘石、盲道、公园广场绿地、小区出入口硬化铺装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带、隔离带、公园广场绿地、小区底商周边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和生活垃圾清理清运工作,负责文化创意产业园区、NP片区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清运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路灯、地灯、景观灯、高杆灯及桥体、楼宇、公园广场亮化和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小区围墙围栏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所有公共卫生间及配套设施维护保洁工作(包括公园广场绿地内的公共卫生间);负责辖区内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转运站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排水设施(雨水、污水管道、井室)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所有公园广场绿地内体育、健身、休闲设施等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街景小品、公园广场雕塑管理工作,湖区喷泉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指示牌、道路标志标线、安全岛、减速带、交通护栏等管理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箱式变电器、箱式环网柜等各类箱体基座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沿线、公园广场绿带垃圾箱更换维护工作(除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负责城市建成区顶管、破路、道路开口、临时占道、破硬化、管沟开挖、管网碰接审批、管理、恢复相关工作,并根据实际工程量收取费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1.行政综合办公室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公用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康巴什党委、区政府及局务会议的决定;
(2)负责组织研究制定公用事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文件的收发、起草、运转、催办等工作,抓好电子政务系统的管理工作;
(4)负责局内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通知的起草工作,对各部门报送的文字材料进行把关审查;
(5)负责局内会议的准备、安排、组织工作和局内信息收集工作;
(6)负责局内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劳资管理、合同管理,对外接待来往来访;
(7)抓好局内职工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负责局内宣传工作;
(8)负责全局党建相关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负责工会、妇联、青年团相关工作;
(10)负责全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11)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实绩考核督查办公室
(1)负责我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的督查与落实工作,重点抓好康巴什区党委、区政府及全局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领导重要签批文件督办、落实工作;
(2)负责我局各二级部门及全体职工的考核与评估工作,进行定时、不定时现场巡查,对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市政设施和路灯管理等重点工作进行巡查,做好现场记录,及时汇报局领导,并做好督办工作,将所有记录归档,以备年终考核提供依据;
(3)负责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加强部门考核工作,做好日常劳动纪律考核工作,加强全局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并做好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4)每周将重点工作督查情况、现场巡查情况及违反劳动纪律情况汇总,编制《督查通报》上报局领导及区政府;
(5)负责对接精细化管理办公室,完成精管办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
(6)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3.环境卫生管理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编织环境卫生中长期规划;
(2)负责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带、隔离带、公园广场绿地、小区底商周边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和生活垃圾清理清运工作,负责文化创意产业园区、NP片区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3)负责辖区内环卫工人的监督考核工作;
(4)负责环卫工人作业、环卫专业车辆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环卫工人安全教育工作;
(5)加强与垃圾清运管理所、车辆管理办公室协调配合工作;
(6)负责环卫车辆的安排调度和现场作业工作;
(7)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4.垃圾清运管理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垃圾清运方面的法律法规、编织垃圾处理中长期规划和本年度计划。
(2)负责辖区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清运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转运站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道路沿线、公园广场绿带垃圾箱更换维护工作(除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
(5)负责辖区内所有公共卫生间及配套设施维护保洁工作(包括公园广场绿地内的公共卫生间);
(6)负责有关环卫车辆的安排调度和运行作业工作;
(7)负责湖区喷泉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8)加强与环境卫生管理所、车辆管理办公室协调配合工作;
(9)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5.市政管理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市政的法律法规,编制市政设施年度维护和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所有道路路面、侧缘石、盲道、公园广场绿地、小区出入口硬化铺装维护工作;
(3)负责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小区围墙围栏维护工作;
(4)负责辖区内排水设施(雨水、污水管道、井室)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所有公园广场绿地内体育、健身、休闲设施等维护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道路指示牌、道路标志标线、安全岛、减速带、交通护栏、等管理维护工作;
(7)负责城市建成区顶管、破路、道路开口、临时占道、破硬化、管沟开挖、管网碰接审批、管理、恢复相关工作,并根据实际工程量收取费用;
(8)负责辖区内桥梁、快速通道的维护管理工作;
(9)做好市政设施的保护工作,联合各有关部门查处损(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
(10)对新建的市政工程进行全程跟踪参与,参与市政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接收管理;
(11)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6.路灯管理所
(1)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路灯的有关法律法规,编制路灯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辖区内路灯、地灯、景观灯、高杆灯及桥体、楼宇、公园广场亮化和维护工作;
(3)负责辖区内街景小品、公园广场雕塑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箱式变电器、箱式环网柜等各类箱体基座维护工作;
(5)负责抓好路灯维修人员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6)负责做好路灯及亮化设施的保护工作,联合有关部门查处损(破)坏照明设施的行为;
(7)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7.北区综合管理所
(1)负责对北区承包商的监督管理,承包商主要负责北区的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和雨后冲积物、积雪的清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保洁责任制,达到国家规定的清扫保洁标准;
(2)负责北区环卫工作监督考核工作;
(3)负责北区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清运管理工作;
(4)负责北区特种作业车辆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北区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6)负责北区路灯、楼宇亮化的维护管理工作;
(7)负责北区公园、广场的维护管理工作;
(8)加强与垃圾清运管理所、车辆管理办公室的协调配合工作;
(9)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8.车辆管理办公室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专业车辆的安全技术特殊规程;
(2)负责驾驶人员的管理,做到按时出车入车,文明驾驶,安全行驶,坚决拒绝违规驾驶,做好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行车安全;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4)负责油料管理,实行定点维修制度;
(5)负责制定各类车辆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驾驶人员的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
(6)负责驾驶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7)负责局内工具设备管理,材料配件出入库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管理工作;
(8)做好库房的防火、防盗、防冻、防触电等安全工作;
(9)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9.安委会办公室
(1)负责局内各项安全预案的制定、实施、监督工作;
(2)负责局内各项工作的安全检查工作;
(3)负责组织局内的安全、消防等各类演练活动;
(4)负责对接安监局,完成市、区安监局下达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5)负责组织环卫工人、司机的安全教育工作;
(6)负责信访、综治、维稳相关工作;
(7)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 86,381,395.46 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 86,381,395.46 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来源为公共财政拨款。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支出合计86,381,395.46元,其中:基本支出 9,249,263.46 元,占支出合计的10.71%;项目支出77,132,132.00 元,占支出合计的89.29%。
(三)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金额0元,与上年相比增(减)0%。
2、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金额 180,000.00 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金额0元,与上年相比增(减)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金额 180,000.00 元,与上年相比增(减)0%。
3、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金额 11,059.14 元,与上年相比增(减)0%。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522,957.00
元。其中:30201办公费 34,940.86 元、30207邮电费4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元、30229福利费 162,112.14 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元,其中:**。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空表已在附件中公开。
一、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负责康巴什城区、北区、体育中心片区、赛车城片区等建成区范围内部分城市管理职能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市政环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康巴什区实际,拟订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制康巴什区市政环卫事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工作目标经区政府办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所有道路路面、侧缘石、盲道、公园广场绿地、小区出入口硬化铺装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带、隔离带、公园广场绿地、小区底商周边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和生活垃圾清理清运工作,负责文化创意产业园区、NP片区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清运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路灯、地灯、景观灯、高杆灯及桥体、楼宇、公园广场亮化和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小区围墙围栏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所有公共卫生间及配套设施维护保洁工作(包括公园广场绿地内的公共卫生间);负责辖区内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转运站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排水设施(雨水、污水管道、井室)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所有公园广场绿地内体育、健身、休闲设施等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街景小品、公园广场雕塑管理工作,湖区喷泉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指示牌、道路标志标线、安全岛、减速带、交通护栏等管理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箱式变电器、箱式环网柜等各类箱体基座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沿线、公园广场绿带垃圾箱更换维护工作(除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负责城市建成区顶管、破路、道路开口、临时占道、破硬化、管沟开挖、管网碰接审批、管理、恢复相关工作,并根据实际工程量收取费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1.行政综合办公室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公用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康巴什党委、区政府及局务会议的决定;
(2)负责组织研究制定公用事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文件的收发、起草、运转、催办等工作,抓好电子政务系统的管理工作;
(4)负责局内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通知的起草工作,对各部门报送的文字材料进行把关审查;
(5)负责局内会议的准备、安排、组织工作和局内信息收集工作;
(6)负责局内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劳资管理、合同管理,对外接待来往来访;
(7)抓好局内职工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负责局内宣传工作;
(8)负责全局党建相关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负责工会、妇联、青年团相关工作;
(10)负责全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11)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实绩考核督查办公室
(1)负责我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的督查与落实工作,重点抓好康巴什区党委、区政府及全局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领导重要签批文件督办、落实工作;
(2)负责我局各二级部门及全体职工的考核与评估工作,进行定时、不定时现场巡查,对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市政设施和路灯管理等重点工作进行巡查,做好现场记录,及时汇报局领导,并做好督办工作,将所有记录归档,以备年终考核提供依据;
(3)负责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加强部门考核工作,做好日常劳动纪律考核工作,加强全局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并做好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4)每周将重点工作督查情况、现场巡查情况及违反劳动纪律情况汇总,编制《督查通报》上报局领导及区政府;
(5)负责对接精细化管理办公室,完成精管办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
(6)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3.环境卫生管理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编织环境卫生中长期规划;
(2)负责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带、隔离带、公园广场绿地、小区底商周边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和生活垃圾清理清运工作,负责文化创意产业园区、NP片区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3)负责辖区内环卫工人的监督考核工作;
(4)负责环卫工人作业、环卫专业车辆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环卫工人安全教育工作;
(5)加强与垃圾清运管理所、车辆管理办公室协调配合工作;
(6)负责环卫车辆的安排调度和现场作业工作;
(7)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4.垃圾清运管理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垃圾清运方面的法律法规、编织垃圾处理中长期规划和本年度计划。
(2)负责辖区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清运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转运站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道路沿线、公园广场绿带垃圾箱更换维护工作(除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
(5)负责辖区内所有公共卫生间及配套设施维护保洁工作(包括公园广场绿地内的公共卫生间);
(6)负责有关环卫车辆的安排调度和运行作业工作;
(7)负责湖区喷泉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8)加强与环境卫生管理所、车辆管理办公室协调配合工作;
(9)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5.市政管理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市政的法律法规,编制市政设施年度维护和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所有道路路面、侧缘石、盲道、公园广场绿地、小区出入口硬化铺装维护工作;
(3)负责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小区围墙围栏维护工作;
(4)负责辖区内排水设施(雨水、污水管道、井室)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所有公园广场绿地内体育、健身、休闲设施等维护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道路指示牌、道路标志标线、安全岛、减速带、交通护栏、等管理维护工作;
(7)负责城市建成区顶管、破路、道路开口、临时占道、破硬化、管沟开挖、管网碰接审批、管理、恢复相关工作,并根据实际工程量收取费用;
(8)负责辖区内桥梁、快速通道的维护管理工作;
(9)做好市政设施的保护工作,联合各有关部门查处损(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
(10)对新建的市政工程进行全程跟踪参与,参与市政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接收管理;
(11)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6.路灯管理所
(1)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路灯的有关法律法规,编制路灯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辖区内路灯、地灯、景观灯、高杆灯及桥体、楼宇、公园广场亮化和维护工作;
(3)负责辖区内街景小品、公园广场雕塑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箱式变电器、箱式环网柜等各类箱体基座维护工作;
(5)负责抓好路灯维修人员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6)负责做好路灯及亮化设施的保护工作,联合有关部门查处损(破)坏照明设施的行为;
(7)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7.北区综合管理所
(1)负责对北区承包商的监督管理,承包商主要负责北区的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和雨后冲积物、积雪的清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保洁责任制,达到国家规定的清扫保洁标准;
(2)负责北区环卫工作监督考核工作;
(3)负责北区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清运管理工作;
(4)负责北区特种作业车辆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北区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6)负责北区路灯、楼宇亮化的维护管理工作;
(7)负责北区公园、广场的维护管理工作;
(8)加强与垃圾清运管理所、车辆管理办公室的协调配合工作;
(9)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8.车辆管理办公室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专业车辆的安全技术特殊规程;
(2)负责驾驶人员的管理,做到按时出车入车,文明驾驶,安全行驶,坚决拒绝违规驾驶,做好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行车安全;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4)负责油料管理,实行定点维修制度;
(5)负责制定各类车辆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驾驶人员的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
(6)负责驾驶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7)负责局内工具设备管理,材料配件出入库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管理工作;
(8)做好库房的防火、防盗、防冻、防触电等安全工作;
(9)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9.安委会办公室
(1)负责局内各项安全预案的制定、实施、监督工作;
(2)负责局内各项工作的安全检查工作;
(3)负责组织局内的安全、消防等各类演练活动;
(4)负责对接安监局,完成市、区安监局下达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5)负责组织环卫工人、司机的安全教育工作;
(6)负责信访、综治、维稳相关工作;
(7)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 86,381,395.46 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 86,381,395.46 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来源为公共财政拨款。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支出合计86,381,395.46元,其中:基本支出 9,249,263.46 元,占支出合计的10.71%;项目支出77,132,132.00 元,占支出合计的89.29%。
(三)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金额0元,与上年相比增(减)0%。
2、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金额 180,000.00 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金额0元,与上年相比增(减)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金额 180,000.00 元,与上年相比增(减)0%。
3、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金额 11,059.14 元,与上年相比增(减)0%。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522,957.00
元。其中:30201办公费 34,940.86 元、30207邮电费4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元、30229福利费 162,112.14 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元,其中:**。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空表已在附件中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