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商务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来源:康巴什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03-31 15:15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依据效力位阶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责任科室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三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机构职能 机构职

基本信息
机构职责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康巴什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法定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康巴什区商务局 法定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综合协
调组
机构设置  【科室名称】
【主要职责】【联系方式】
领导介绍  【基本情况】     
【工作分工】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行政法规 1月31日之前公布上一年度报告 康巴什区商务局 法定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综合协
调组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网站工作
年度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 行政法规 1月31日之前公布上一年度报告 康巴什区商务局 法定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综合协
调组

 预决算经费信息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财政资金信息
政府采购信息
【预算报告】
【决算报告】
【三公”经费】 按年度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制定机关应当自行政规范性文件签发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布。
行政法规 按年度公开(财政批复20日内) 康巴什区
商务局
法定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综合协调组

注:公开依据、条款内容、依据效力位阶、事项类别、对应职责内部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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