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鄂尔多斯蒙泰东胜热电厂二期扩建配套500千伏送出工程(康巴什段)建设项目征收土地的公告鄂康政发〔2022〕24号
按照鄂尔多斯蒙泰东胜热电厂二期扩建配套500千伏送出工程(康巴什段)建设项目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哈巴格希街道哈巴格希社区(原查干呼舒村七、八、九社)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蒙泰东胜热电厂二期扩建配套500千伏送出工程(康巴什段)建设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目的、面积及用途
1.拟征收土地范围:哈巴格希街道哈巴格希社区(原查干呼舒村七、八、九社)部分集体土地
2.拟征收土地目的:蒙泰东胜热电厂二期工程并网发电
3.拟征收土地面积:拟永久征收土地面积约0.9173公顷,最终以实际测量为准;拟临时性征收用地以实际测量为准。
4.拟征收土地用途:电力工程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内政办发〔2020〕16号)、《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巴什区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康政办发〔2021〕44号)等文件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进行抢种、抢栽、抢建,对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