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康巴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鄂康政办发〔2022〕8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参照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成立康巴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雪峰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康 平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王 蛟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苏毅杰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牧其尔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王瑞祥 区政府副区长
李海民 区政府副区长
杜佳斌 区政府副区长
孙 榕 区政府副区长
贺 斐 区政府副区长
刘树泉 区政府三级调研员
纪晓宏 区政府三级调研员
李学峰 区政府四级调研员
成 员:李 平 区政府办主任
哈巴格希街道党工委书记(暂空)
杨小荣 青春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刘瑞敏 滨河街道党工委书记
杨怡然 康新街道党工委书记
刘 波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暂空)
严念龙 区委编办主任
韩鹏飞 区发改委主任
李美荣 区教体局局长
白 强 区民委主任
邬生荣 区民政局局长
程政华 区司法局局长
折海明 区财政局局长
刘 刚 区人社局局长
赵国强 区住建局局长
李 宏 区交通局局长
张 勇 区农牧和水利局局长
区商务局局长(暂空)
乔红梅 区科技局局长
白玉龙 区文旅局局长
刘海江 区卫健委主任
宝音达赖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巴雅尔图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耿军飞 区审计局局长
刘新宽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区统计局局长(暂空)
王相龙 区医保局局长
尚志罡 区信访局局长
李 园 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张 锐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晓庭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华平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程 杰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赵 耀 区税务局局长
刘永飞 区交管大队大队长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法治政府建设,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研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
(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安排;
(三)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四)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和第三方评估情况;
(五)其他应由领导小组协调决定的事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康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程政华同志兼任,承担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二)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重点督查事项,负责考核检查、督促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四)承办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五)其他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坚决贯彻落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全方位推进机制;
(二)为全区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七)加强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八)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十)其他依法依规应当履行的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职责。
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调整以外,其他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