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康巴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鄂康政办发〔2021〕35号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5-28 15:57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国有企业:

  为规范和加强康巴什区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管理,理顺和完善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规范国有资产经营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对康巴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具体组成人员及职能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王雪峰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王  蛟 区委常委、副区长

                 张  平 副区长

                 刘淳芳 副区长

                 贺永东 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王瑞祥 副区长

                 李学峰 区政府四级调研员

  成 员:    赵  瑞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李海民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杨晓宇 区财政局局长

                 王  堂 区人社局局长

                 杜佳斌 区住建局局长

                 耿军飞 区审计局局长

                 刘翔宇 区国资委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相应工作,不另文通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刘翔宇同志担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二、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能职责

  (一)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区本级资产配置标准和费用消耗定额;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规范、考核、检查、审计等监管工作;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国有企业、政府投资性公司的国有股份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国有企业股权代表、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的委派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与财务管理人员的任命等工作。

  (三)制定全区政府债务资产统计监管制度,依规统筹分类处置闲置国有资产特别是政府债务形成资产;健全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机制,探索“债转股”等方式,不断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回报水平;探索通过金融债务剥离、企业兼并重组等形式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区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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